《星島申訴王》早前報道,警方由12月11日開始派出便衣警員,進行全港性票控亂過馬路的行人,一經定罪最高罰款2千元,不少市民得悉警方執法行動,為安全計都謹記遵守交通規則。不過,《星島申訴王》早前來到新界這個人車繁忙的十字路口,獨家直擊警方向亂過馬路市民採取執法行動時,發現警方在交通黑點短短1小時,已經攔截10多位亂過馬路的途人,大部分人得知可能面臨最高2千元罰款時,大都表現得無奈兼後悔。
記者採訪期間,一名男子因亂過馬路被便衣女警截停時,竟然拔足逃跑,但在警方部署下,逃走注定失敗。記者在旁聽到被截停的男子求情說﹕「我知道亂過馬路要罰2千元,心急之下才這樣做」,警員索取該男子的身份證作紀錄。
【亂過馬路市民 遭警截停即逃跑逐格睇】
警方的執法行動,理論上起到阻嚇作用。惟《星島申訴王》採訪隊於警方收隊後,繼續留在現場觀察,發現部分市民又開始亂過馬路。幸而現場亦有不少街坊、特別是帶小朋友外出的家長,就算沒有警察駐場,同樣遵守道路安全意識。市民賴小姐說:「錢真的事小,個人安全是最重要,尤其是這裡有很多盲點,轉彎時可能有些司機很趕時間,或者有人切線時看不到,一駛來就真的會捱撞。」
警察高級臨床心理學家麥詠芬向《星島申訴王》剖析市民亂過馬路的心態,她表示,行人亂過馬路受外在環境因素及個人因素互動影響,前者包括交通燈等待時間有多長、過路設施和市民要去的目的地相隔有多遠等;人的因素則包括行人有多趕時間、有沒有抄捷徑的習慣等。
麥詠芬續稱,一些執法的行動、例如對亂過馬路的人發出告票,其實有很好的阻嚇作用,特別是派便裝警員執法,可以加強阻嚇力,以及提升一些道路使用人士的安全意識。她提醒亂過馬路的人,有關行為不單止危及自己人身安全,更加影響到身邊的人、例如小朋友的安全。
交通總部高級警司:透過阻嚇性方法保障生命
交通總部一直致力透過宣傳和教育工作,宣揚道路安全訊息。交通總部高級警司(行政)潘瑞屏(Sherry Madam)總結今年工作成果時表示,警方執法目標是想透過有阻嚇性和警惕性方法,去改變市民錯誤和危險行為,最終目標都是想保障生命,因此不會用執法數字來衡量工作績效。她留意到交通總部今年推出兩次行人專題行動後,行人守法情況有所改善,認為是良好的轉變,希望能持續下去。
潘瑞屏又指出,除了行人胡亂過馬路之外,駕駛者的違法和不當行為,往往亦會造成嚴重或致命交通意外。根據分析,致命交通意外中佔比最多的車輛頭三位,依次是貨車、的士和小巴。她提醒駕駛大型車輛的司機,要加倍留意駕駛時的盲點,確保沒有人進入盲點才能開車。
她續稱,交通總部於2024年繼續聯同五大總區交通單位,就交通意外成因和趨勢制訂不同專題行動。例如除夕夜長假期,五大總區會在不同路段設置路障,打擊醉駕和藥駕不法行為,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而來年「重頭戲」,交通總部將與道路安全議會加強合作,透過兩位道路安全議會大使,包括香港小姐向海嵐,以及香港首位女賽車手楊嘉怡,一同宣揚道路安全訊息。
向海嵐對《星島申訴王》說:「我由17歲開始在加拿大考到車牌,駕駛多年從來沒有被人扣分。因此我覺得保持一個正確好心態真的很重要,所以我們駕駛時一定要專注、守法和忍讓,做好自己去改變其他人。」
另一大使楊嘉怡,表示會參與各區的快閃推廣活動,藉着派發紀念品、傳單和探訪等跟市民互動。「大家緊記橫過馬路時,要遵守交通燈號,盡量使用『行人四寶』,即是行人天橋、行人過路燈、斑馬線及行人隧道,還有要以好的心態出行,保持專心、留心、不分心。」
交通總部高級警司及兩位道路安全議會大使,一致表示「交通安全,人人有責 」,有賴全港市民合力,才能做到「路上零意外,香港人人愛」的口號和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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