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歲散工凌晨闖入48歲無精神行為能力女子家中,非禮她的胸部及指插私處;翌日更要求事主口交,遭拒後拍打她臀部附近,散工受審後早前被裁定非禮及普通襲擊2罪罪成,今(19日)於區域法院被判囚5年6個月,法官練錦鴻指被告「比一般掠食者更加不堪,為欲望而無視弱勢社群所遭遇的困難」,更指案情顯示被告行為與強姦無異。
練官判刑指,X與被告為鄰居,案發當日以中指及食指插入其陰道,當X喊痛時,被告以水弄濕手指和X陰道再嘗試。練官指被告不可能不知道X智力低於常人,但卻以鄰居之便,以食物和金錢作誘因,作出令X受傷害的行為,更自稱黑社會嘗試令X就範,令案情更嚴重。
練官續指,事發後X出現創傷後壓力症病徵,需入院治療,另X更需到庭接受盤問遭受二次傷害。練官考慮到被告行為與強姦無異,而X可被視為「未成年人」,終判處被告監禁5年6個月。
被告劉錡又名劉偉達,承認於2022年6月4日,在落馬洲洲頭西路洲頭村某單位猥褻侵犯X;但否認於翌日襲擊X,被告另否認非禮X私處,須進行紐頓聆訊。最後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及如X證供所指、曾非禮其私處。
案件編號:DCCC 1138/2022
法庭記者:蘇芷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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