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警區重案組人員在調查一宗詐騙案件期間,懷疑有人妨礙司法公正。被捕一名32歲男警涉嫌偽造口供,並於9宗案件調查過程中,訛稱投訴人不再追究案件,令案件終止調查,男警被控偽造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控方申請轉介案件至區域法院處理。裁判官高偉雄應要求押後案件至2月16日處理轉介事程序,批准被告以8,000元現金保釋候訊。據悉,該涉事警員已被停職。

被告黃耀聰(32歲,警員),被控於2022年11月4日與同年11月5日之間,在香港製造虛假文書,即一份日期為2022年11月5日據稱由周嘉敏作出的口供,但事實上她並没有作出該口供,黃意圖藉使用該文書而誘使其上司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並因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為,以造成不利。

黃另被控一項在公職中行為失當,指他於2023年1月6日與同年7月28日之間,在香港身為擔任公職的人,即一名隸屬香港警務處的警員,在9宗被警方調查的案件過程中或與其公職有關的情況下,無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行為不當,不誠實地向其上級作出虛假陳述,表示投訴人不再追究上述案件,引致上述案件被終止調查。

案件編號:KCCC 170/2024

法庭記者:廖凱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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