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通過新法,即使已服完刑期,當局可以無限期關押犯下謀殺、性侵、與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等罪行的危險罪犯。新法在當地獲得包括反對黨在內的廣泛支持,不過仍有部分人士敦促政府必須謹慎行事。
21歲以上、被判上述罪名成立的危險罪犯,被認為再犯可能性極高。而新法意味著,他們無法在服刑完畢後自動獲釋,而是必須交由內政部長決定,他們是否不再對公眾構成威脅。
一個由退休法官、律師、心理醫生和心理學者組成的審查小組會給內政部長建議,罪犯的律師也可以向該小組報告。被認定不適合出獄的罪犯,將會每年接受一次審查。
新加坡政府估計,新法每年影響的罪犯會少於30人。
新加坡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K. Shanmugam)在國會發言時表示:「一名持續對他人構成真正威脅的罪犯,不應該獲釋。我們必須應對這些威脅,並且保護我們的社會。」
新法意味著,性侵等危險罪犯無法在服刑完畢後自動獲釋。網上圖片
新加坡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指,持續對他人構成真正威脅的罪犯,不應該獲釋。路透社
新加坡政府估計,新法每年影響的罪犯會少於30人。網上圖片
他舉例,一名男子因為性侵6歲繼女而入獄,獲釋後竟於2015年開始性侵姊姊的10歲大孫女,2017年又性侵了姊姊的9歲小孫女。
儘管這項新法獲得普遍支持,仍有部分反對聲浪。非政府組織「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就表示,他們反對持續拘留的法律,因為這違反了正當程序權利。
反對黨新加坡工人黨主席、議員林瑞蓮(Sylvia Lim)也指出,未來的暴力很難精準預測,根據錯誤預測的危險程度而過度拘留某人是有風險的。如今,法官已經可以下令連續服刑,讓罪犯在獄中度過餘生大部分時間,比起讓行政部門決定一名罪犯應該何時獲釋」,這才是更合適的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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