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4月1日實施的垃圾收費,將延至8月1日正式實行,有「綠在區區」營辦商表示日常接收的物品當中約一成成至一成半不能回收,只能當作一般垃圾棄置,擔心日後情況會持續甚至惡化,營辦商或需支付這些垃圾的棄置費用。
將推出登記制 豁免清潔沙灘義工等徵費
環境及生態局長謝展寰在電台訪問中回應指,「綠在區區」接收的物品當中,廢物佔比有限,根據「污者自付」原則,當局會與營辦商商討如何處理這些垃圾,不會要求由對方支付棄置費。他相信這些技術上的問題,都「很容易解決」。
垃圾徵費延至8月1日全面推行。資料圖片
謝展寰指政府不會要求綠在區區營辦商繳付無法回收物品的棄置費用。資料圖片
市民帶到綠在區區的物品當中,有部分因不能回收需棄置。資料圖片
市民帶到綠在區區的物品當中,有部分因不能回收需棄置。資料圖片
謝展寰指政府會為清潔沙灘等義工服務設登記機制豁免徵費。資料圖片
另外,亦有義工關注到進行清潔沙灘等活動時,是否需要自費購買垃圾袋。謝展寰則回應指,當局未來會推出機制,讓義工預先作簡單登記,協助他們在毋需變費下,處理收集到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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