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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濫發「免針紙」被通緝的西醫陳凱旭,被指2021年在醫健網站以「家庭科醫生」名銜,令人誤以為他是家庭醫學專科醫生,醫委會今早(16日)召開聆訊,裁定他專業失德成立,除牌4個月。

陳凱旭沒有應訊,亦沒有代表律師到場;席間披露他已於2020年離開香港。

醫委會今早(16日)召開聆訊,裁定陳凱旭專業失德成立,除牌4個月。資料圖片
醫委會今早(16日)召開聆訊,裁定陳凱旭專業失德成立,除牌4個月。資料圖片
律政司一方指,家庭醫學科是一門專科,被告使用家庭科醫生明顯構開誤導。資料圖片
律政司一方指,家庭醫學科是一門專科,被告使用家庭科醫生明顯構開誤導。資料圖片
醫委會研訊小組主席蔡堅質疑,「家庭科醫生」或「家庭醫生」是否可引用的名銜。資料圖片
醫委會研訊小組主席蔡堅質疑,「家庭科醫生」或「家庭醫生」是否可引用的名銜。資料圖片
陳凱旭被指2021年在醫健網站以「家庭科醫生」名銜,令人誤以為他是家庭醫學專科醫生。網站截圖
陳凱旭被指2021年在醫健網站以「家庭科醫生」名銜,令人誤以為他是家庭醫學專科醫生。網站截圖
陳凱旭曾被醫委會裁定3項專業失德罪成,被除牌3個月,緩刑36個月。資料圖片
陳凱旭曾被醫委會裁定3項專業失德罪成,被除牌3個月,緩刑36個月。資料圖片

判辭引述陳凱旭於去年4月以電郵回覆醫委會時,提到自己已經不是香港的醫生,促請醫委會撤銷涉及他的投訴,節省寶貴時間,並感謝醫委會花時間聆聽他「創意的解釋」。醫委會認為,相關電郵顯示他毫無悔意,加上他曾被裁定專業失德3次,在緩刑期間再犯,遂判處他除牌4個月。

聆訊中其中一個爭論點是「家庭科醫生」與「家庭醫生」頭銜的分別,律政司一方指,家庭醫學科是一門專科,被告使用家庭科醫生明顯構開誤導;醫委會研訊小組主席蔡堅則質疑,「家庭科醫生」或「家庭醫生」是否可引用的名銜,指是否「家庭醫生」可以,「家庭科醫生」不可以。

列席的醫委會法律顧問岑炳生提醒,本案重點在於使用「家庭科醫生」的名銜時,倡否令文章構成誤導。

針紙案中,陳凱旭懷疑在未有診症或獲悉病人病歷記錄下,涉嫌隔空以800元售賣數百張疫苗豁免證明書,警方經「放蛇」到觀塘成業街一診所領取證明書時,拘捕診所一名28歲姓陳女護士,及在屯門拘捕一名69歲姓李的診所女負責人,兩人均涉嫌串謀偽造文書,警方同時追緝已離港的涉案醫生陳凱旭。

陳凱旭曾被醫委會裁定3項專業失德罪成,被除牌3個月,緩刑3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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