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名女性報稱在街上遭不知名人士,向她們的下背及臀部淋潑不明液體,警方接報後埋伏,當場拘捕一名56歲地盤工人,他被控一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控方申請押後待索取2份精神科報告,以審視被告是否適合答辯,或是否適用醫院令;而被告亦就同類案件調查當中。裁判官蘇文隆應要求押後案件至3月11日再訊,拒批被告保釋申請,被告需還柙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候訊。

被告李國定(56歲,地盤工人)被控於2024年2月23日,在銅鑼灣記利佐治街4號地下外作出性質猥褻、淫褻及令人憎惡的有違公德的行為,即向女子X臀部位置潑上不明液體。

案件編號:WKCC 851/2024

法庭記者:廖凱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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