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第23條立法公眾諮詢今日結束,立法會相關小組委員會昨首次開會,由「班長」廖長江擔任主席,待政府提交法案至立法會首讀及二讀後,小組委員會將過渡為法案委員會。有委員指,23條小組開會要求非常高,須全部出席、不得遲到早退「發完言就走」,亦有心理準備要「車輪式」開會,提速提效完成審議工作。
小組委員會有15名委員,涵蓋立法會各板塊代表及獨立議員,從昨日立法會直播所見,所有委員均有出席及發言。值得留意的是,議員即使並非小組委員,亦可出席會議及發言,但昨日會議未見平日作風言論惹火或KOL議員與會,只有自稱「非建制派」的新思維狄志遠現身並提問。
其實,從今次小組委員會勢力分布,已反映當局希望以「穩」為先,避免個別議員表現過於「勇猛」,自製爭議,橫生枝節。
2003年23條立法時,法案委員會召開29次會議、討論時間達108小時,並舉行了4次公聽會,聽取110個團體或個人代表意見。時移勢易,多名委員相信今次立法工作不會再討論太長時間,始終當年國家安全議題是新事物,社會認知不足,但經歷2019年修例風波後,社會對國安風險已十分清楚,毋須花太多唇舌解釋一些原則性問題。
參考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2023年區議會改制的審議經驗,小組委員會傾向透過密集式加會,盡快釐清政策原則上的問題,前者召開了5次會議,後者則召開了2次。當政府一提交草案,過渡為法案委員會後,首一、兩次會議已可直接進入逐條審議階段。有23條小組委員指,具體會議次數和時間視乎法案文本的複雜程度,難一概而論,但只要有需要,定必盡快加會完成,希望在今年七一前三讀通過,在回歸27年前之前完成憲制責任。
▼▼▼23條立法章節▼▼▼
至於公聽會,多名委員都認為召開機會不大,有委員指一個月諮詢期中,各界已發表意見,絕大部分人支持立法,如有意見也可向書面提交予委員會,毋須再開公聽會,而且國安法實行近4年已有大量個案可參考;再者司局長已多次表明,只要無犯罪意圖,不用擔心誤墮法網,反問公聽會有何必要性。亦有議員坦言,公聽會某程度是「舊時代」產物,涉及政治的議題已不太可能舉行,舉例去年中大校董會改革風波,亦不召開公聽會。
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劉兆佳認為,舉行公聽會可能有反效果,輕則拖長立法程序,重則引起政治矛盾,「你讓反對勢力來表達意見,他們會藉機抹黑立法,給外部勢力彈藥,美西方現時未直接動手,但都是伺機而動;若你不讓反對派出席,只讓愛國愛港人士和團體出席,他們又會批評是假諮詢」,既然如此,不如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聶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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