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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21日,元朗西鐵站發生白衣人襲擊事件,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6人被控暴動罪,法官陳廣池於去年11月裁定表證成立。案件今(5日)於區域法院續審,林卓廷出庭自辯指,事發前曾略聞在元朗穿黑衣有可能會被支持政府人士打一事;而事發當日看到一羣穿白衣人持籐條的照片,便致電元朗區議會黃偉賢詢問,黃當時稱:「鄉頭吹大雞,有個劇本嘅,唔係着黑衫就打,如果你着黑衫嘅去挑釁佢(支持政府人士),就會用籐條fit你兩下。」林卓廷又指,因當時的社會情況下肢體衝突並不罕見,而他亦正跟進同日發生的衝擊中聯辦事件,遂沒有即時跟進情況。

自辯稱主張「和平、理性、非暴力」

林卓廷今出庭自辯指,他在童年時期居於元朗,亦有不少親戚朋友居於元朗。代表大律師黃錦娟向林卓廷提問,指曾否在2019年7月21日前參與任何事件;林指,因民主黨主張「和平、理性、非暴力」,他曾於2019年7月1日到立法會大樓外,跪求示威者停止以鐵籠車衝擊立法會玻璃門等。林續指,當時以立法會議員的身分到場,希望以此身分調停在場人士,包括警民衝突及不同持政見市民的衝突。

2019年7月21日元朗西鐵站發生白衣人襲擊事件。資料圖片
2019年7月21日元朗西鐵站發生白衣人襲擊事件。資料圖片

聽聞「着黑色衫可能喺元朗畀人打」

黃大狀詢問林卓廷指,在7月21日前是否知悉會發生任何事件?林卓廷表示,事前有見到訊息指「着黑色衫可能喺元朗畀人打」、「着黑色衫會招呼佢」,意指着黑衣的人可能會被支持政府的人襲擊。林續指,當時沒有將言論放上心,因為當時社會過激言論泛濫,例如有人稱要炸政府的公共設施等,相較之下元朗的訊息是「水過鴨背」;而他當時正擔心全城關注,有人呼籲在721遊行完結後要留在中聯辦外圍的事件。

擔心出事致電黃偉賢

林卓廷續指,案發當日他正在港島擺設街站,直至下午的時間,他收到訊息並看到有關照片,而相片中有「一大紮籐條,同埋一緝緝都係白色衫嘅人」,才開始有少少擔心,心想「嘩,會唔會出事㗎」,遂致電相識多年、在元朗區人脈深厚的元朗區議員黃偉賢詢問情況。黃當時稱:「鄉頭吹大雞,有個劇本嘅,唔係着黑衫就打,如果你着黑衫嘅去挑釁佢(支持政府人士),就會用籐條fit你兩下」,黃亦有提及警方知道「吹大雞」一事,而黃亦有表示會留意情況。

身處港島跟進中聯辦一事 未即時入元朗

林卓廷續指自己在得悉事件後沒有立即作出跟進,因當時一直跟進中聯辦一事,又認為在當時激烈的社會衝突下,肢體衝突並不罕見,程度比「劇本fit兩下」更嚴重的情況都曾出現;而自己當時在港島,元朗的事亦未發生,「睇唔到即時有咩可以做」。

返家途中中途下車發帖提醒元朗巿民注意安全

林卓廷續自辯指,當天與其中同事莊榮輝及冼卓嵐一同乘搭港鐵回沙田,惟在途中一直覺得不安穩,總覺得元朗會有事發生,又感覺「自己返屋企好似好衰仔」,遂提議先到美孚等候、留意事情發展。到達美孚站後,林慎防有人未知道情況,遂在個人Facebook帳戶發布當晚第一則帖文,提醒回元朗的市民要注意安全,稱自己「嘗試敲起第一個警號」。他其後看到一張背脊全是籐條印的照片,以及一條有關白衣人們包圍一名男子的影片。

找保安局政助不果改聯絡黃偉賢問情況

林卓廷續指,他認為事情發展成圍毆、毒打,遂致電聯絡保安局局長政治助理劉富生,惟劉未有接聽電話;他其後着冼卓嵐尋找元朗警署的聯絡電話,並兩度致電黃偉賢。黃及後告知林卓廷指,有批屯門有黑社會背景的人士也到了元朗,又提醒林若然要到元朗就不要離開西鐵站範圍。

致電警民關係組鄧警長質疑無拘趕黑社會份子

林其後再發布第2則帖文,指「收到可靠消息,現時在元朗的懷疑黑社會份子,相當部分來自屯門,大家小心。」林亦致電聯絡元朗警民關係聯絡組鄧姓警長,並提出強烈質疑,稱「白衣人由黃昏開始聚集至今,你(警方)都唔驅散西鐵站外嘅黑社會?你快啲做嘢,保護市民出入安全。」當時鄧警長回應稱警方知道白衣人情況,又稱「一直有便衣睇住」。而當鄧警長聽到林稱「我而家入嚟,𥄫實你哋警隊」時,語氣開始猶疑,「你真係要入嚟啊林生?使唔使啊?」

無向警方表示不需要保護

黃大狀向林卓廷指出,鄧警長早前供稱林卓廷曾表示要到場「支援吓啲年青人」,而他有向林表示若他入元朗會令事況「火上加油」,反需警方保護時,林則指不需要警方的保護;林卓廷今在庭上回應指,自己當時是稱「有老有嫩」,但林亦指因親政府人士對年輕人的敵意特別重,因而最擔心年青人。林續指,自己在同年6月底時,曾有親政府人士稱要把他「扔落橋」,他在警方保護下才得以離開金鐘橋的示威現場,因此絕對不可能對警方稱不需其保護;而他亦沒有特別要求警方保護,因當時只是希望到元朗向警方施加壓力,沒有打算與黑社會接觸。

到達元朗站聞聲「有黑社會打人」

林在與警長通話後決定要入元朗,並於途中發布第3則帖文,稱自己已與元朗警方聯絡,再度警示市民要注意安全。林乘坐西鐵到元朗站時,聽到車門外有人大叫「有黑社會打人啊」,終決定在元朗站下車。審訊明續。

被告依次為林卓廷(46歲)、庾家豪(35歲)、陳永晞(37歲)、葉鑫昇(31歲)、鄺浩林(26歲)、尹仲明(48歲)及楊朗(26歲),他們否認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DCCC 1106/2020、DCCC 1132/2022

法庭記者:廖凱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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