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委員會不時接獲有關配眼銳的投訴,當中涉及驗眼結果馬虎,以致配戴新鏡後視力反雙模糊;另外外選購變色眼鏡的產品時效果照片與實際不符,有誤導之嫌。同時亦有個案反映防藍光眼鏡出現反光及鬼影令用家不適,情況有欠理想。消委會2024年1至2月接獲眼鏡投訴8宗,比去年同期多2宗,去年全年接獲投訴達54宗,比2021年的72宗稍有下跌。
消委會分享其中3宗投訴個案,指出商戶在銷售過程中的講解、配眼鏡的手工質素和售後服務尤為重要。消費者亦應多問多比較,加強與視光師的溝通,清楚表達自己對眼鏡的需求和期望,以免發生爭議,順利選購合適自己的眼鏡。
個案一:驗眼結果有誤 配戴新鏡後視力反變模糊
投訴人前往 A 眼鏡店配眼鏡,並攜同舊度數紀錄予視光師作參考,同時告知對方自己有近視、遠視及散光。惟視光師拒絕參考舊紀錄,直接為其進行檢查。
投訴人後到B眼鏡店再次驗眼,對比兩間店舖的驗眼結果,發現數據懸殊,認為 A 店所配製的眼鏡無法改善視力,乃視光師驗眼出錯及處事馬虎所致,向消委會尋求協助,並要求退款。經消委會介入後,A店表示會作出檢討及改善,並願意以現金方式作退款,個案得以解決。
個案二:變色鏡產品照片與實際效果不符
投訴人到C眼鏡店購買了一副變色的平光眼鏡,但發現眼鏡在陽光下並沒有如產品照片顯示般調節至深棕色效果,只變成淺茶色。
C 店店員指出現深棕色效果是因為變色鏡片在紫外光燈照射下而成,因此在普遍陽光下出現淺棕色效果是正常現象。投訴人要求C店退款不果,遂向消委會作出投訴。
C 店向消委會解釋,指變色鏡片會根據光線中紫外線的強弱而變色:在猛烈的陽光下鏡片會較深色,在柔和的陽光下則較淺色。投訴人不接受此解釋,認為鏡片於陽光下的變色表現與照片展示的效果相差太遠。經消委會調停後,C 店最終願意為其免費重造一對平光染色或同等價錢以下的鏡片,投訴人則表示會再考慮是否接受此方案。
個案三:防藍光眼鏡反光又現鬼影商店拒退款
投訴人到 D 眼鏡店打算更換鏡片,店員提供兩款鏡片予其選擇:普通鏡片($228/對)或防藍光鏡片($476/對)。投訴人試戴樣板後決定訂製防藍光鏡片,於取貨及試戴時,卻發現鏡片有反光及鬼影問題,且兩星期後問題仍然存在。
店員建議投訴人可補差價更換更高質素的防藍光眼鏡或轉用普通鏡片。投訴人要求 D 店為其更換普通鏡片並退回差價,可是店員表示訂製的防藍光眼鏡回收後不可重用,退回差價等同「蝕做」而拒絕。投訴人遂向消委會尋求協助。經調停後D眼鏡店願意安排更換鏡片或退回$476。投訴人最後選擇直接退款,事件得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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