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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荃葵青遊行」演變成示威者築路障堵路、與警方對恃,警方其後在荃灣永順街截查3輛私家車及搜出大量行山杖、彈珠、鐳射筆等物。車上其中3人今在區域法院開審前改為認罪,承認串謀參與非法集結等罪,法官練錦鴻押後至4月2日聽取求情和判刑,各被告還柙。

3名被告分別為28歲潘世傑、44歲羅雅婷和39歲區曉鋒,同承認串謀暴動之交替控罪,即串謀參與非法集結罪,潘和區另承認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羅否認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獲准存檔法庭。

案發日荃葵青遊行其後演變成警民衝突。資料圖片
案發日荃葵青遊行其後演變成警民衝突。資料圖片

案情指,2019年8月25日下午,有示威者在楊屋道、聯仁街等一帶行車道集結,並以圍欄、雜物等設置路障與警方對恃,大部份人穿黑衣,有人持行山杖。

約1718時,警方在永順街發現荃灣屠房外停泊3輛私家車。警方截查車上人士,包括本案被告。潘世傑身穿黑色上衣,在其背囊發現一個防毒面具,一對黑色手袖和一套無線電收發機,他所坐的車輛車尾箱有共1160粒鋼珠、3個過濾式面罩等。

羅雅婷和區曉鋒在另一車上,羅全黑打扮,區則穿著黑色戰術背心、黑色緊身褲等,羅承認是該車車主和司機,警方在車尾箱搜出一支約兩尺長的金屬棒和可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羅聲稱該金屬棒「用嚟整車嘅」,另警員又檢取共3支行山杖,其後區身上亦被搜出通話無線電收發機。

根據行車紀錄儀紀錄,3輛私家車包括被告在內共10人,於1708時後停於荃灣屠房外,各人聚集在車尾處理內在物品,由1人分派和協助穿上戰術背心。

同案7名被告早前承認串謀非法集結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被判監9至12個月,其中3人另被控無牌管有無線電,判罰款1萬元。

案件編號:DCCC117,118/2022、DCCC47/2024
法庭記者:蘇芷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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