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買了一部心儀已久的「夢幻」手機,由於價值大大衝擊自己「手機必須在5000元以下」的原則,入手前猶豫良久,到手後心驚膽戰:「如何向兒子交代?」

一向深明父母「以身作則」對孩子的影響實在巨大,所以在兒子年幼時,我一有機會便刻意示範一些正確行為(儘管有時連自己都做不到,但期望兒子能做到),例如「綠公仔」才過馬路、乘車時不看電話、遇見認識的人要打招呼等。

雖然這些「小原則」在兒子成年後陸續失守,但在「用錢」方面我依然執得很緊,不亂花費,應買才買,避免「先使未來錢」,導致兒子現時有點「小孤寒」,但我覺得是好事,辛勤掙回來的錢應該用在該用的地方。

由中學開始,我每星期給他的零用錢數目至今未變,他也從沒要求「加碼」,入大學後更主動搵兼職賺「外快」;生日未想到要甚麼禮物,便把權利保留,不會胡亂買些一時喜歡很快失寵的東西。對此我這個爸爸深感「老懷安慰」。

兒子唯一買得最貴的是手機。那次我多番問他:「真的想買?真是值得買?」最後,他願意用一次「成功入大學」、一次「聖誕禮物」和一次「生日禮物」的保留機會,再加自己補貼,才達成心願。

其實,單是達成「入大學」的目標,已有足夠理由買給他,不過既然他自願付出那麼多代價,證明是「真愛」,我也「成人之美」不好阻攔。

就是那次我告訴他:「手機用來通訊而已,我不會花多過5000元來買。」如今心動的人是我,輪到他質問:「真的想買?真是值得買?」我套用《國產零零漆》的金句來辯解:「我想買那部手機,表面是手機,實則是相機……」

最後我立誓:「如果明天有生意找上門,我便買!」可能是「吸引力法則」,竟真的有之前丟失的生意再次臨門!我笑笑口對兒子說:「天意難違。」


笨泥爸爸
作者為資深兒童傳媒人,《親子王》前主編,分享如何做個快樂孩子的快樂父親。

文章刊於《星島日報》2024年3月22日教育版專欄「親子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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