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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踏入第53日審訊,亦是第四名「從犯證人」、「12港人」之一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出庭作供的第10日。李宇軒供稱自己曾按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Luke de Pulford)要求,為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編寫網頁及聯絡日本議員。

李宇軒作供進入第10天。資料圖片
李宇軒作供進入第10天。資料圖片
裴倫德(Luke de Pulford)曾找李宇軒協助籌組「對華政國議會聯盟(IPAC)」。
裴倫德(Luke de Pulford)曾找李宇軒協助籌組「對華政國議會聯盟(IPAC)」。
「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正式推出時,曾於YouTube發宣傳影片。YouTube截圖
「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正式推出時,曾於YouTube發宣傳影片。YouTube截圖
被告黎智英及從犯證人李宇軒乘坐的囚車先後抵達法庭。歐樂年攝
被告黎智英及從犯證人李宇軒乘坐的囚車先後抵達法庭。歐樂年攝
被告黎智英及從犯證人李宇軒乘坐的囚車先後抵達法庭。歐樂年攝
被告黎智英及從犯證人李宇軒乘坐的囚車先後抵達法庭。歐樂年攝
黎智英女兒偕夫婿到庭旁聽。歐樂年攝
黎智英女兒偕夫婿到庭旁聽。歐樂年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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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0 午休。案件下午兩點半再續。

12:40 SWHK加入IPAC時中文名字為「攬炒團隊」

控方展示裴倫德在2020年6月向李宇軒傳送訊息指,「攬炒團隊正式加入IPAC」,法官們發現SWHK的中文名字變為「攬炒團隊」。李宇軒指SWHK成員中,認為SWHK的中文名字叫做「攬炒團隊」的不反對聲音比反對聲音多,但對於SWHK官方中文名字改為「攬炒團隊」一事則仍感不便。

12:20 早休後開庭

SWHK最終仍加入IPAC中央秘書處

李宇軒指SWHK最終有加入IPAC中央秘書處,並確認在2020年6月6日,他和裴倫德曾透過Tg討論此事,當時他透露SWHK有意與IPAC合作;雖然李宇軒在6月亦有與陳梓華討論,但指在IPAC正式公開前須保密,故他沒有明確地向陳梓華提及IPAC。

李宇軒亦指他們一直討論有關SWHK加入IPAC的事,不論是被列作顧問或秘書處、甚或不被提及。控方另展示SWHK在2020年6月14日發布的Facebook帖文,公布加入IPAC中央秘書處。李宇軒同意當時SWHK正式加入IPAC,但指該帖文並非由他撰寫。

控方問到SWHK為IPAC提供了甚麼協助。李宇軒供稱,他個人為IPAC編寫網頁、接觸日本議員、提供資訊科技方面的建議等,而SWHK其他成員亦與裴倫德透過Tg有合作,但李宇軒不記得有甚麼SWHK成員為IPAC提供協助。

控方問到,加入IPAC中央秘書處對SWHK國際遊說帶來甚麼改變。李宇軒指增加了接觸國際社會的方向,尤其是一些國家議員。

11:38 小休30分鐘

11:20 裴倫德指IPAC各國議員怕破壞立場 不欲SWHK加入中央秘書處

李宇軒憶述,裴倫德、李宇軒、陳梓華及SWHK曾討論過SWHK應否加入IPAC Central Secretariat(IPAC中央秘書處),但他們憂慮此做法會否令李宇軒及SWHK的身份暴露得太多,會否太高調,「怕俾人以為香港人搶咪搶光環咁」,反而對整個活動造成負面影響。SWHK也考慮應否突然提升SWHK的知名度,是否全部成員均同意此行動方針,又怕SWHK加入IPAC會帶來不必要的風險,若有成員不願意承擔風險,「嗰陣都拎出嚟講」。

裴倫德則代表IPAC向李宇軒說,IPAC各國議員不希望SWHK加入IPAC中央秘書處,怕會破壞IPAC表明沒有任何隸屬關係的立場,而且當時亦有其他社會活動及國際遊說組織要求加入IPAC,均被IPAC以上述原因所拒絕。李宇軒另表示,陳梓華由始至終也不反對SWHK加入IPAC,而李陳兩人當時衡量李宇軒的身份及工作去向,認為李可「跟IPAC個邊做嘢」,李亦想到美國非政府組織「跟Sharon Hom(聯合國人權觀察/亞洲諮詢委員會委員、紐約城市大學法學院榮譽退休教授譚競嫦)做嘢」。

11:00 裴倫德叮囑IPAC正式推出前需保密 

李宇軒指他曾問裴倫德,IPAC正式公開推出時需否媒體宣傳,但最終沒有特別提及該時間點需要媒體宣傳。控方展示裴倫德在2020年6月IPAC正式公開推出時,曾表示他在YouTube發表宣傳影片。

李宇軒表示,裴倫德曾叮囑IPAC正式公開推出前需保密,故李宇軒在IPAC推出後才向陳梓華提及IPAC,交代指李曾幫助IPAC推出,而陳梓華也是向李表示「做得好!加油」的說話。控方問李為何需向陳提及IPAC,李指「無乜點解」,他當時只就有關香港的活動,向陳交代「嗰陣咩環境」等一般事宜。

李宇軒認為把握與IPAC關係有助其國際遊說工作 

李又指,IPAC推出後一段時間後,SWHK及李宇軒已嘗試接觸不同國家政客進行遊說,而IPAC成員已包括多國國會議員,包括英國、美國、加拿大、澳洲、德國、日本、挪威、瑞典及歐洲,故李認為若他把握與IPAC的關係,他的國際遊說工作便會更有效。李當時便決定繼續幫助IPAC,「無衝突,反而更efficient(有效率)」。

10:40 李宇軒協助裴倫德邀山尾志櫻里加入IPAC

控方指李宇軒除了為IPAC編寫網頁外,亦協助IPAC聯絡日本國會議員。

李宇軒稱他當時曾接觸日本眾議院議員山尾志櫻里(Shiori Yamao),因為IPAC希望每個國家有兩名主要政黨的議員擔任「co-chair(聯合主席)」、該國的其他議員則擔任一般成員,而一般而言,只有co-chair會出席IPAC會議。李宇軒又解釋,裴倫德成立IPAC其中一個願景是成為「non-partisan(無黨派)alliance (聯盟)」,所以每個國家有兩個來自不同政黨的議員,會比較平衡。

李宇軒續指,當時接觸山尾志櫻里,她表示可以代表在野黨一方,但她仍在考慮推薦其他人,而她另須聯絡執政黨一方的議員;後來李宇軒向裴倫德提供了兩個議員姓名。

訊息顯示裴倫德公開IPAC前曾找黎智英幫忙

控方續提到,在李宇軒曾發訊息問裴倫德會否需要傳媒方面的支援,而裴倫德回覆「Yes. I'm just briefing Jimmy L, will give you press release(是的,我剛向Jimmy L交代了情況,會給你新聞稿)」。

李宇軒稱裴倫德訊息中的「Jimmy L」是指黎智英,又指在IPAC正式公開前,他曾向裴倫德提過須否接觸傳媒,而如果裴倫德當時在訊息中回覆需要,他會將訊息轉發給SWHK成員。惟李宇軒不知道當時裴倫德向黎智英交代情況的原因。

10:20 李宇軒為IPAC編寫網頁 被捕前只有李可更新修改網頁資料

控方展示裴倫德及李宇軒在2020年5月8日的Telegram訊息紀錄,裴倫德提到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正處於建立網站的過程中,希望找李宇軒為IPAC編寫既安全又高質素的網頁。李宇軒供稱他當時自願成為IPAC的網頁建設員(website builder),但他當時向裴倫德表示他一日只有24小時,他需兼顧由他全資擁有的軟件開發公司(software development house)工作。

李宇軒最終同意幫裴倫德忙,自願為IPAC編寫網頁,他可修改網頁資料及上載文件至網站,他指只有他負責更新IPAC網頁,沒有其他人修改或更新IPAC網頁資料,直至他被捕為止。

控方展示從李宇軒電腦內檢取的逾6萬頁git log文件,惟法官李運騰表示法官們看不懂git log的程式編寫命令,控方遂把其中一頁文件呈堂予法庭參考,向李宇軒確認他被捕前只有他一人可修改IPAC網頁資料。

10:00 開庭

李宇軒身形瘦削,身穿白色襯衫,蓄黑色短髮及戴上黑色長方框眼鏡,在3名懲教人員陪同下,從法庭特別通道走到證人席就坐。

裴倫德有份組織各國議員成立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 曾找李宇軒代編寫網頁

控方今向李宇軒提到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簡稱IPAC)。李宇軒供稱,裴倫德「有份」成立IPAC,但他不知道裴倫德(Luke de Pulford)在何時成立IPAC,IPAC集合了來自不同地區或國家的議員,而該些議員均關注中國議題,並會討論作為自己國家議員的回應,如有需要、議員之間亦會互相配合。李宇軒就中國議題舉例,指IPAC曾討論對中國的貿易依賴、《香港國安法》及引渡條款等。

控方問到,裴倫德在IPAC成立前有否接觸過李宇軒。李宇軒稱他和裴倫德一直有保持聯絡,但在IPAC公開前,裴倫德曾找他做一些預備工作,例如編寫IPAC網頁等,而裴倫德亦找過他去聯絡日本的議員,查詢對方會否有意加入IPAC。

案件編號:HCCC51/2022
法庭記者:劉曉曦 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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