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歲警員涉向「遮仔會」隱暪自己於其他銀行約共125萬的債務,詐騙「遮仔會」批出2筆共逾14萬的貸款,遭廉署起訴2項欺詐罪。男警早前承認兩罪,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溫紹明判刑指,被告初犯、主動認罪有悔意,亦已全數歸還款項,同意社會服務令報告建議,判處高時數的社會服務令。

被告林俊杰,早承認兩項欺詐罪名。辯方代表大律師陳國維求情指,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望法庭接納。

案情指,被告案發時為警員及儲蓄互助社社員,該社為其社員提供借貸服務。2021年2月及10月,被告兩度向儲蓄互助社申請貸款,並在申請表上聲稱自己沒有向其他銀行或財務機構貸款,最終獲批兩筆貸款共逾14萬元。調查發現,被告申請該兩筆貸款時,尚欠一間銀行及3間財務機構未償還貸款最少共約125萬元。如儲蓄互助社知悉貸款申請表內的資料為虛假或不完整,便不會向被告批出貸款。

案件編號:WKCC4138/2023

法庭記者:廖凱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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