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odpanda香港子公司41歲時任財務總監沉迷賭博,於2016年至2017年間私吞公款約2,284萬元用於博彩,請辭時向上司坦承犯案,同日投案。時任財務總監今早於高等法院承認2項盜竊罪,求情時透露最初思考出足球博彩成功方程式,養成賭博習慣,惟其後不再可行,淪為病態賭徒,遂盜取公款以賠償損失。法官游德康判刑指被告曾歸還598萬元,略見悔意,終判囚7年4個月。

游官判刑指被告劉家耀案發時受僱於Foodpanda香港子公司,深得僱主信任,作為財務總監可以全權控制2個公司銀行帳戶,因此更容易掩飾犯案行為,嚴重違反誠信。游官續指被告13個月內轉帳171次,合共盜取逾2,883萬元用於賭博,其後16次轉帳歸還共598萬元,雖不足以全數彌補,惟亦略見悔意。游官再指被告自首後4年3個月才被控,而犯案手法簡單直接,遂以監禁11年9個月為量刑起點,還款可見悔意故減刑半年,自首後行為正面再減刑3個月,認罪扣減3分1,終判囚7年4個月。

案情指,Foodpanda 為在歐亞提供食品外賣服務的網上平台,旗下設有2間香港子公司Rocket Food Limited及Maidan Limited,其後主要依靠Rocket Food Limited營運。被告劉家耀自2015年4月起於Rocket Food Limited任職會計經理,同年12月擢升為財務總監,截至2017年初,其月薪為4.7萬元。2017年10月10日被告請辭,翌年初離職前數天向公司董事總經理坦承過去大半年內曾98次盜用2間子公司銀行帳戶內合共近1800萬元用於博彩,同日向警方投案。

錄影會面下被告透露個人帳戶連繫了賽馬會帳戶,贓款主要用於賽馬會博彩活動,另前赴澳賭博4次,輸掉共約100萬元,曾16次轉帳打算償還部份贓款,未能自制不再賭博,感到抱歉為其他人造成麻煩。調查結果發現被告由2016年10月14日到翌年11月27日間,曾171次從公司帳戶轉帳合共逾2883萬元到個人銀行帳戶,期間被告曾16次從個人帳戶轉帳約598萬元到公司帳戶。

辯方求情指被告2000年隨父母移民美國,2006年畢業於密歇根州立大學,取得會計學士學位,其後回流香港,任職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2009年晉升為助理會計經理,翌年離職開設餐廳,惟因經營不善於2018年倒閉。辯方續指期間被告2015年受聘於Foodpanda子公司Rocket Food Limited,案發後先後在歇腳亭旗下2間公司任職文員及廚師,其後再於西灣河某餐廳擔任管理人員至今。辯方透露被告自2014年中確診思覺失調及嚴重抑鬱症,需要每日服藥,2年後再確診睡眠窒息症,現偕妻育有11歲兒子。辯方交代被告最初思考出足球博彩成功方程式,養成賭博習慣,惟其後不再可行,淪為病態賭徒,遂盜取公款以賠償損失。

案件編號:HCCC96/2023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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