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男涉去年2月在旺角彌敦道阿布泰雜貨店叫囂,滋擾顧客,5男否認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受審。其中15歲男生於錄影會面供稱,當日目的為拍攝「歡樂片」,指其中一名被告「勇狗」曾「鬧阿布泰老細林景楠」,兩天後他為「博取收視」、「引人注意」,自己再到同地作類似行為。播放錄影會面期間各被告在庭上一度竊笑,裁判官曾慶東提醒他們要嚴肅對待審訊。
被告依次為15歲及16歲男學生、26歲文員葉嘉健、28歲保險從業員葉子健及25歲無業曾維誠,同被控於2023年2月3日,在荷李活商業中心地下G14-17號舖「阿布泰國生活百貨」的共用部分遊蕩,而5人結伴在該處出現,導致男子戴榮曦合理地擔心本身的安全或利益;首2名未成年被告另被控於同月5日在上址遊蕩。
綽號「勇狗」的曾維誠今早遲到半小時到庭,其後甫開庭便遭裁判官追問遲到原因,其代表律師解釋,曾維誠現時「揸夜更的士」,下班後「唔小心恰著咗」。曾官指他獲准保釋須遵守特定條件,並叮囑曾維誠注意不許再遲到。
庭上播放15歲被告的兩段錄影會面,他供稱於instagram認識勇狗等人,案發日放學換上便服,晚上約7時在朗豪坊會合其他被告,各人相約為拍攝滋擾客人的影片和「歡樂片」。一行5人到達旺角阿布泰後,勇狗「鬧阿布泰老細林景楠」,15歲被告表示自己只是「陪佢哋入去」、「出街去玩啫」、「見佢哋玩我都想玩」,但強調自己只是在場拍攝。他了解阿布泰有許多負面評論和爭議,責罵老闆是「因為挑戰、過癮」。
其後他為在社交媒體得到較多觀看次數,與朋友即16歲被告路經同一阿布泰分店時,決定入內並由另一被告拍攝他大叫,「唔方便透露當時講咩⋯係講粗口⋯鬧老細」,兩人逗留約10分鐘後離開。惟他最終沒有發布片段,「過程失敗咗」、「同我嘅演技有關⋯同我嘅說話有關」,並指不知道上述行為會對公眾有所影響。警員問及上述行為目的,他稱「盲目咁做」、「大家有共同睇法我想參與」,可以理解為「憎」林景楠。審訊下午續。
案件編號:WKCC3157/2023
法庭記者:蘇芷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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