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務衞生局向立法會會衛生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介紹「大灣區跨境直通救護車試行計劃」的工作進展。 當局預計在今年年中展開試行計劃,為期一年,當局亦會在計劃正式實施前,與深圳市及澳門政府進行演練。
澳門赴港擬以山頂醫院作試點
就本港與深圳間的運送安排,當局建議先以港大深圳醫院作為內地試點醫院,與醫管局指定的本港公立醫院對接。特區政府建議先實行直通救護車從深圳到港,再視乎運作經驗及實際需要推展至由本港到深圳的安排。
至於本港與澳門運送安排,當局建議以澳門仁伯爵綜合醫院(山頂醫院)作為澳門指定試點醫院。 兩地會先實行澳方車輛來港安排,視乎運作經驗及實際需要,日後再探討由香港到澳門的安排。
啟動機制前醫院須先作評估 病人及家屬同意安排
局方在文件中又提到啟動跨境救護車機制條件,當中包括派送及接收醫院須事先達成協議,以病人的醫療需要、安全和利益作首要考慮,同時防止濫用。 其中,派送醫院醫生會評估病人情況,並聯絡醫管局重大事故控制中心,聯同接收醫院作出相關評估、資訊交換及協調,以決定是否啟動運送機制。同時,派送及接收醫院會確保病人親屬及/或病人已同意有關安排及知悉運送的風險。
文件舉例指,如病人遇上甲型主動脈剝離等部分大灣區其他城市醫院沒有提供,而緊急及複雜的手術程序及治療,需運送到本港醫院進行手術,以現行陸路口岸交接安排運送病人可能會帶來風險時,病人較適合直接運送;另外,如有港人在內地或澳門遇上嚴重意外,經初步處理後需接受進一步治療,又不適合兩地救護車在口岸以「車過車」方式移交時,跨境直通救護車便可發揮其功能。
不適用於將出院及需即時搶救病人
當局強調,跨境直通救護車不會運載預計不久將出院或可在當地醫院接受適當治療的病人。例如輕微骨折的傷者可選擇當地醫院接受治療,待情況好轉及穩定後以其他方式(如跨境載客車輛)回港繼續接受治療或康復。需在當地即時搶救的病人,亦未必適宜安排運送,避免運送過程導致延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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