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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踏入第58日審訊,亦是第四名「從犯證人」、「12港人」之一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出庭作供的第15日。辯方今早完成盤問,控方下午進行覆問,法官李素蘭問及李宇軒背景,李宇軒透露自己從事軟件程式設計,直到2019年6月為止,他從事相關行業近10年,當時也存下了約400萬元積蓄;李宇軒確認自此開始積極參與社運,及在「G20全球登報計劃」中墊支約300萬元。

李宇軒下午接受控方覆問。資料圖片
李宇軒下午接受控方覆問。資料圖片
三位主審法官左起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
三位主審法官左起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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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 散庭。李宇軒作供完畢 陳梓華明早十時開始作供

控方指明早將傳召第五名「從犯證人」、法律助理陳梓華出庭作供。案件明早十時再續,法官杜麗冰約在兩周前表示,她在午休時間意外以剪刀弄傷自己,明天需到醫院拆線,故案件將會在下午4時15分完庭。

15:10 進行國際游說期間海外使費大部份自付 李稱報銷金錢比墊支少

法官李運騰問到李宇軒曾飛往日內瓦、法國、日本等地,有否獲得任何資助,李回答大部分支出由他自付,他支付機票酒店,他也曾從眾籌資金報銷一些旅程使費,但「我無claim曬」。

控方提到G20眾籌登報計劃時,李宇軒墊支數十萬元予「Funder 3號」Wilson及雜費後快將用光積蓄,未有足夠金錢墊支監選團支出,便聯絡陳梓華尋求金錢協助。李提到「G攬」眾籌資金在2019年9月存款至Mark Simon的銀行戶口,李在2019年11月21日已為「G攬」墊支逾50萬港元,「我(報銷後)收到嘅錢俾墊支嘅少」。

辯方展示李宇軒在2018/19年的薪俸稅單,寫明李宇軒2018/19年應繳稅款及2019/20年暫繳稅款合共為港幣30.1萬元,而李報稱一年入息港幣$120萬元,月入約港幣$10萬元,李表示自己收入穩定,但起初時薪只有美金$15/小時 (拆合港幣$117/小時),數個月後時薪已升至美金$40/小時 (拆合港幣$313/小時),故「早幾年未去到一年100萬(收入),可能一年幾十萬」,直至2018/19年度則月入約港幣$10萬元。

14:50 李宇軒原任軟件程式設計員 2019年中開始邊參與社運邊工作

法官李運騰問起李宇軒的「鬼機」,並問到當時是否李宇軒的妹妹將聯絡方法給陳梓華。李宇軒指不肯定,但會假設是這樣,他另不肯定妹妹認識陳梓華,但因為他當時保釋是由妹妹安排,他認為妹妹是「人搭人」、去到陳梓華那處。

法官李素蘭問及李宇軒背景,李宇軒透露自己職業是軟件程式設計員,他會透過自己名義、聯同其他程式設計員、或自己公司名義去接工作。法官李素蘭續指,自2019年6月起,李宇軒積極參與社運,他有否繼續從事程式設計。李宇軒表示有繼續,而他在大學畢業前已開始工作,至到2019年6月,約工作近10年;李宇軒亦確認自己當時約有400萬元存款。

無償為IPAC編寫網頁 墊支登報行動兩度幾近耗盡積蓄

法官李素蘭續問到,李宇軒協助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簡稱IPAC)編寫網頁,有否收到報酬。李宇軒稱沒有,另確認自己所有存款均來自工作收入。

法官李素蘭提到,李宇軒曾供稱在登報行動中沒有資金,那當時他如何生活。李宇軒解釋有兩次這樣的情況,在「G20全球登報計劃」中,當他墊支了約300萬元後,便表示自己「頂唔順啦,就嚟無啦」及尋求協助,所以未至「無哂錢」,後來亦透過眾籌得到資金;在2019年12月監選團前夕,他亦再次因為墊支而耗盡存款,於是找陳梓華協助及收到Mark Simon轉賬50萬元。

14:30 開庭

控方覆問時,重提李宇軒在2019年6月26日及27日先後發給「[email protected]」及「[email protected] 」的電郵,指兩封電郵內容大致相同,李宇軒為何會發出兩次。李宇軒稱不記得。

控方又再次向李宇軒確認,他除了2019年9月30日從Mark Simon收到50萬元轉賬,再沒有從Mark Simon一方收過錢。李宇軒同意,並確認自己也沒有從LAIS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Chartwell Holding Limited、力高顧問公司、或相關人士手上收取過任何金錢,而他當時理解3間公司都與陳梓華一方有關,而黎智英及Mark Simon亦屬陳梓華一方。

另外,控方亦提到李宇軒在2019年9月7日發給陳梓華的信息,當中提到「Wilson」。李宇軒確認即「Wilson Lee(李宗澤)」,而李宗澤亦在Bob Seely來港時協助安排,及在「英國眾籌登報計劃」中介紹前蘋果專欄作家Jack Hazlewood接收眾籌資金;但李宇軒不記得最初誰介紹李宗澤給他。

案件編號:HCCC51/2022
法庭記者:劉曉曦 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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