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男涉去年2月在旺角彌敦道阿布泰雜貨店叫囂,滋擾顧客,5男否認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經審訊後,今(1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各被告獲准以2,000元簽保守行為兩年,撤回控罪。

被告依次為15歲及16歲男學生、26歲文員葉嘉健、28歲保險從業員葉子健及25歲無業曾維誠,同被控於2023年2月3日,在荷李活商業中心地下G14-17號舖「阿布泰國生活百貨」的共用部分遊蕩,而5人結伴在該處出現,導致男子戴榮曦合理地擔心本身的安全或利益;首2名未成年被告另被控於同月5日在上址遊蕩。

早前播放15歲男被告警誡錄影會面,他指當日目的為拍攝「歡樂片」,指其中一名被告「勇狗」曾「鬧阿布泰老細林景楠」,兩天後他為「博取收視」、「引人注意」,自己再到同地作類似行為。16歲被告估計同行被告由於林景楠的政治立場轉變,而作出涉案行為。

案件編號:WKCC3157/2023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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