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歲男子涉9年前以不同假名四處行騙,假扮成有錢人,訛稱能替人還卡數,騙取網友成為其女友並要求同居;又扮成富二代以「奬金」利誘家務助理替其預付金飾款項,給予無法對兌的支票後消失得無影無蹤。涉案男子被控欺詐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等共5罪,今(23日)於區域法院開審前改認所有控罪。法官王詩麗押後至本周四開庭處理賠償金額,並於5月7日作求情及判刑,期間索取一份精神科報告及背景報告。

40歲被告高衛健今承認1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4項欺詐罪,分別涉及5名事主,共涉款逾64萬,事主損失總金額達42萬。

控方代表大律師張錦榮引述案情指,在2015年10月7日,被告透過名叫「遇見」的應用程式認識林姓受害女子,被告使用假名「劉家威」並自稱為銀行職員,又聲稱其母親「又老又病」 並盼望他結婚,提出若林願作其女友,即可代她清還信用卡債務。被告翌日隨即喚林帶備衣物與他同住,後又指其元朗爾巒的住所正在裝修,因而要到黃金海岸酒店暫住。

其後,林按被告指示,到兩間銀行申請提高其信用卡的信用限額、向財務公司借貸及開設銀行帳戶;惟被告其後不但沒有替其還款,更提用款項宣稱作「保管」用途。約一個月後,林發現被告的身分證上的姓名並非「劉家威」,而是「高衛健」,覺得被告可疑遂搬離酒店。被告在警誡下表示,他自稱為生意人,向林提出借貸投資方法賺錢,而實質上他的投資方法是賭博,向林所騙取的款項全部輸掉。

除了女網友外,本案其中三名受害者皆為家務助理。被告使用假名「劉家俊」,向葉姓家務助理聲稱他的父母是周大福珠寶金行的老闆,希望為父親及女友送禮物,但因公司入帳問題而未能使用自己的信用卡,指示葉先替他付款購買金飾及iPhone、iPad,聲稱之後會還款並加「少少錢」作為奬金。葉使用自己及丈夫的信用卡合共付款9.7萬元後,被告給葉兩張面額分別為7.1萬及4萬的支票,惟支票無法兌現,葉亦找不到被告。被告亦以工作時不得使用私人電話為由,帶同前來「試工」的家務助理到電話公司購買電話及Sim卡;惟被告其後沒有交代工作,又再開出無法對兌的支票,及後失蹤。

在2016年5月,被告再曾以假名「范天然Patrick」欺騙當時女友的林姓表姐。林獲邀與被告及表妹等人一同到迪士尼樂園遊玩,並獲告知被告會支付入場費及酒店住宿費用;惟被告後來要求林先支付酒店按金,並承諾會在退房時還款。其後,林在被告的欺騙下付款購買了金飾、替其支付房租,又把錢存入由被告控制屬於其表妹的戶口,共涉金額44萬。

被告高衛健於2018年因強姦、勒索及欺詐等共14罪,於高等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囚11年。被告現正服刑中,無代表律師的他今在庭上指,自己在還柙時有接見精神科醫生,並需要食藥,希望法庭能為他索取精神科報告;要求獲王官接納。王官亦着控方於本周四前聯絡受害人討論賠償金額,以待在周四處理。

案件編號:DCCC1038/2021

法庭記者:廖凱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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