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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運輸部24日宣布新規定,要求航空公司要主動向航班被取消,或國內線延誤超過3小時、國際線延誤超過6小時的班機乘客提供現金退款。美國運輸部長皮蒂吉格(Pete Buttigieg)說:「當航空公司欠乘客錢時,乘客就應該拿回款項,無需頭痛或討價還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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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甘迺迪國際機場。 美聯社
紐約甘迺迪國際機場。 美聯社
 紐約拉瓜迪亞機場的登機人潮。美聯社
紐約拉瓜迪亞機場的登機人潮。美聯社
 紐約拉瓜迪亞機場的登機人潮。美聯社
紐約拉瓜迪亞機場的登機人潮。美聯社
滯留在紐約甘迺迪國際機場。 美聯社
滯留在紐約甘迺迪國際機場。 美聯社
滯留在紐約甘迺迪國際機場。 美聯社
滯留在紐約甘迺迪國際機場。 美聯社
美國政府規定未來航班取消必須退款,不得強迫乘客接受代金券或旅行積分。 美聯社
美國政府規定未來航班取消必須退款,不得強迫乘客接受代金券或旅行積分。 美聯社

綜合外電報導,以往航空公司可自行決定如何補償乘客以及退費標準,許多航空公司會賠償低於航班原始成本的優惠券,或只賠償飛行里數。乘客經常要主動聯繫客服人員或聊天機器人,才能拿到現金退款。

根據美國政府祭出的新規定,航空公司在以下3種狀況強制現金退款,分別是「重大變更航班」、「行李延誤」 及「未提供額外服務」。而其中「重大變更航班」包括國內線延誤超過3小時、國際線延誤超過6小時、出發或降落機場變更,增加轉機行程,機艙座位降級,以及要求身障乘客轉機或搭乘條件不友善的航班等情況,乘客都可以要求退款。

另外,所謂「行李延誤」是指若國內航班到達登機口後 12 小時內,或國際航班到達登機口後15-30小時內未交付行李,乘客有權在登機口獲得托運行李費用退款。「未提供額外服務」則是包括WIFI費用、選位費、機上娛樂費等服務項目,若乘客權益受損,也能申請退費。

不可只賠代金券或積分

新政策還規定了退款時限與方式,航空公司必須以原始付款方式退費,用信用卡購買機票的乘客將在7天內獲得退款,若乘客使用其他支付方式,則航空公司必須在20天內發放退款。除非乘客明確選擇接受替代補償,否則航空公司不得以代金券、旅行積分或其他形式補償。

此外,美國運輸部還要求航空公司,必須事先揭露所有的額外費用,例如增加托運行李費、手提行李費、選位或更改費、取消航班行程費等。新規還禁止航空公司在行銷時只刊登「尚未計入強制性費用」的初步價格,遏止以「折扣誘騙策略」促使消費者購買機票的歪風。

新規定適用於從航空公司官網、旅行社以及第三方網站上購買的機票,各項規則開始實施的時限有所不同,有關自動退款等大部分措施最快將在6個月內生效,其餘則會在1年內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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