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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星島》報道廟街有兩間食肆長期霸佔道路做生意,引起噪音、衞生及阻街等問題,被食環署扣到無分「釘牌」,惟仍公然無牌營業最多長達兩年。食物環境衞生署今日(30日)獲法庭頒布封閉令,封閉該兩間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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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篷中間路段狹窄,一旦發生意外,救援車難以進入。
帳篷中間路段狹窄,一旦發生意外,救援車難以進入。
兩間餐廳晚上生意興旺,坐無虛席。
兩間餐廳晚上生意興旺,坐無虛席。
餐廳附近都放了未洗的碗盤及食物殘渣。
餐廳附近都放了未洗的碗盤及食物殘渣。
餐廳附近都放了未洗的碗盤及食物殘渣。
餐廳附近都放了未洗的碗盤及食物殘渣。
食環署人員晚上到場巡視及拍照紀錄。
食環署人員晚上到場巡視及拍照紀錄。

近兩年收437投訴  作出306宗檢控

該兩間食物業處所分別為位於廟街29至35號地下C-D鋪的「廟街小廚」及A鋪的「聯發小廚」,均屬無牌經營,加上長期霸佔行人通道和馬路,造成嚴重阻塞及環境衞生問題,對鄰近居民構成極大滋擾。在2022年7月至今年3月期間,食環署共接獲437宗有關該兩間食肆的投訴。針對其違規情況,食環署同期共進行132次突擊執法行動,共提出306宗檢控。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一直就該兩間食物業處所的嚴重違規情況採取執管行動,並調配人手加強執法力度,惟兩間食肆仍然持續無牌經營及阻塞公眾地方,食環署遂向法庭申請封閉令,封閉相關處所,以徹底終止其違規情況。署方人員今日已根據法例,將封閉令的文本張貼於相關處所的顯眼處,封閉令將於之後的第八天(5月8日)開始時開始生效。

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除非獲食環署書面許可,任何人不得進入或停留在已封處所中,否則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12個月,另加每天罰款1750元。

食環署人員晚上到場巡視及拍照紀錄。
食環署人員晚上到場巡視及拍照紀錄。
從高位所見,兩間餐廳的帳篷差不多佔了整條道路。
從高位所見,兩間餐廳的帳篷差不多佔了整條道路。
從高位所見,兩間餐廳的帳篷差不多佔了整條道路。
從高位所見,兩間餐廳的帳篷差不多佔了整條道路。
 聯發小廚及廟街小廚兩店開在毗鄰,日間未見有霸佔道路情況。
聯發小廚及廟街小廚兩店開在毗鄰,日間未見有霸佔道路情況。
餐廳後巷日間都有垃圾擺放在附近。
餐廳後巷日間都有垃圾擺放在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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