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歲菲律賓籍女接待員2019年與巴基斯坦男同事交歡後意外懷孕,翌年初在大嶼山住所廁所內秘密產下女嬰,發現其沒有反應或心跳,包裹後拋出廁所窗外,女嬰其後證實死亡。女接待員早前承認隱瞞嬰兒的出生罪,案情透露驗屍後發現女嬰有機會早已胎死腹中。法官李運騰今午於高等法院判刑指相信被告只是慌亂之下情急犯案,還柙了22個月已受足夠懲罰,是次創傷會伴隨餘生,終判處感化1年。
李官引述感化報告指案發時21歲被告Villanueva Jill Naomi Garcia缺乏法律知識處理事宜,又採取逃避態度,有機會重犯,惟被告亦感到後悔,從中學會一課。李官判刑指案中沒有證據指被告需要為女嬰之死負上責任,然而初生嬰兒非常脆弱,存活完全依賴他人照料,而被告隱瞞嬰兒出生,導致出現風險令女嬰未獲足夠照料及保護。
李官續指當局也無法查明死因,法庭肯定被告不是意圖棄置生命,只是慌亂之下情急犯案,接納報告指被告知錯,還柙22個半月亦已受足夠懲罰,相信是次創傷會伴隨餘生。李官遂依報告建議判處感化令12個月,期間須保持行為良好,與母親同住,跟感化官保持聯絡,接受家訪、輔導及就業學業安排,參與特訂更生活動及小組,遵守晚12朝6宵禁令。
案件編號:HCCC232/2023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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