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乙肝帶菌者鄧桂思因腎病到聯合醫院求診,期間未獲一併處方高劑量類固醇及抗病毒藥,後因急性肝衰竭,兩度換肝後亡。死因研訊今續,醫管局及兩涉案醫生今分別作結案陳詞。醫管局代表指,相信醫生已盡最大努力拯救鄧桂思,事後亦有作出跟進及改善,指措施需跟隨醫學發展以完善,又稱「好不幸要接受,耐唔耐會有意外」。
醫管局代表資深大律師蔡維邦陳詞指,本案主要爭議鄧桂思出現急性肝衰竭的成因,包括因服食類固醇時未獲處方抗病毒藥,而引致的爆發性肝炎,或是因服食其他藥物而導致的自身免疫性肝炎,抑或是自發性出現的自身免疫性肝炎。
蔡維邦又指,各部門的醫生均「盡佢哋最大努力」,望救回死者,而鄧不幸離世後,醫管局亦有作出不同的改進,包括成立委員會調查事件、修改藥物名冊、改進醫院系統及推出新的指引等。蔡維邦指體制措施「冇可能完全完善」,需一直根據醫學的發展以完善,又稱「好不幸要接受,耐唔耐會有意外,耐唔耐會有錯」,有錯誤時則需作檢討,希望陪審團能客觀理性分析本案因由。
代表兩涉案醫生林治崑以及陳小劍的律師Bernard Murphy陳詞時,先向死者家屬致慰問。Murphy指,根據腎科醫生證供,患有免疫球蛋白陳小劍腎病變需處方類固醇治療,認為林治崑在2016年8月有為鄧桂思正確處方藥物類固醇,而林則供稱處方藥物時曾向鄧解釋好處與壞處,惟後被工作影響、分心下忘記處方抗病毒藥。至於陳小劍則相信林已向鄧作相關解釋,而當時抗病毒藥物屬自費藥物,遂同樣未有處方抗病毒藥。
Murphy又指出4項導致鄧桂思肝炎的可能成因,分別是未獲處方抗病毒藥、出現「暴發性自身免疫性肝炎」、服用降膽固醇藥「辛伐他汀」以致自身免疫性肝炎,以及作為乙肝帶菌者自發性地出現乙肝。
死者鄧桂思,於2017年8月26日在瑪麗醫院被證實死亡,終年44歲。案件在死因裁判官周慧珠席前處理,設有5名陪審員陪同審理,死者大女兒到庭聽審,有利害關係方為醫管局及兩名涉案醫生林治崑、陳小劍。
案件編號: CCDI-808/2017(SH)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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