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踏入第71日審訊,控方下午傳召特赦證人、前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出庭作供。周達權與黎智英的私人助理Mark Simon在2020年2月,共同簽署黎智英私人公司Dico的支票,向陳梓華支付港幣80,273元。周達權指黎智英「無講到」為何要簽該支票,只是黎智英批准付款要求,會計部出支票讓他簽署,他「無問到、唔知道」為何Dico要向陳梓華支付港幣80,27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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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8 散庭 案件明早十時再續
16:00 周擔任黎智英多間公司掛名股東及董事
控方展示由周達權撰寫的黎智英2019年6月個人使費報表電郵,當中寫道黎智英向壹傳媒集團借出一億元貸款,向加拿大公司Lais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轉帳85萬美金,惟周達權已忘記有關詳情。
控方另提到,英屬處女群島(BVI)離岸公司「LACOCK Inc.」原由黎智英100%持有,在1996年開設匯豐銀行戶口,2018至2020年的銀行戶口授權簽署人為黎智英、周達權及Mark Simon,而黎智英將LACOCK Inc.的股權、銀行戶口及董事職位轉讓予陳梓華,令陳梓華成為該公司銀行戶口的唯一控制人。
從Mark Simon得知陳梓華替黎「做嘢」獲贈離岸公司
周達權指LACOCK Inc.沒有任何生意來往,2016至2019年的董事為黎智英及周達權,周達權當時在LACOCK Inc.沒有任何職能,只是授權簽署該公司的文件,周指自己當時只是LACOCK Inc.的掛名股東。周稱:「黎智英旗下好多好多私人公司,我唔記得我係幾多間嘅掛名股東,但我肯定當時我係董事」。
控方展示電郵紀錄顯示,Dico職員Evan Lau告知Mark Simon及周達權,LACOCK Inc.的全部股份均授權轉讓予陳梓華。周達權供稱,約於2019年9月26日早上,Mark Simon到訪周達權的辦公室,當時Mark Simon提到:「陳梓華幫黎生做咗嘢,黎生話將依間公司轉咗俾佢作為酬勞」,然後周達權「就無再問落去啦」,而且周達權亦指他不知道陳梓華是誰。
15:30 周估計黎撥300萬予Mark Simon作海外文宣用
控方展示周達權每月向黎智英傳送的每月個人開支撮要電郵,周達權在2019年6月傳送2019年5月開支簡表予黎智英,當中包括工資、信用卡、車船費、支出等。控方指出其中一項名為「Mark’s Project」的支出為300萬港元,另一項則為200萬美金的「Remittance to Lais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
周達權供稱,300萬港元是給予Mark Simon「做一啲project」,「Mark無同我講,我係唔會去問,但我估嗰時係2019年6月,都會係海外文宣嘅」。
周解釋,200萬美金是Mark Simon要求他轉帳到Lais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但「無好實際講原因,Mark淨係講黎智英同意」轉帳200萬美金到Lais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
對於Dico (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的運作,周達權指Dico早於他接手前成立多年,公司沒有實際交易,沒有定期收入,但有定期使費,Dico旗下有車有船有辦公室,亦聘請員工管理及清潔,主要由股東(即黎智英)付款營運公司,故每月的營運成本均計入黎智英的私人使費。
周表示,他每月向黎智英傳送的每月個人支出簡表,是根據Dico的助理財政總管Linda Mendoza準備的詳細報表,整合撮要簡報予黎智英。周亦不知道該300萬元是由哪一個戶口轉帳予Mark Simon。
15:00 周達權接黎指示簽Dico支票付陳梓華8萬元
周達權擔任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的職責,包括確保整個集團可以正常營運,負責集團廣告營銷,協助黎智英管理壹傳媒電腦部。周達權擔任壹傳媒集團財務總裁的職責,包括管理公司財務事宜,管理公司財務部、行政部、發行部、法律部等。周達權身為營運總裁,在2019至2021年需向壹傳媒集團董事局及主席黎智英匯報公司日常事宜,董事局會在會議中建議他有甚麼可以跟進。黎智英亦會在廣告或財政上提出建議。周達權身為財務總裁,在2016至2019年需與私人公司聯絡,向黎智英及Mark Simon匯報,協助管理Dico(力高顧問有限公司)、Lais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Comitex Holdings Limited (公明織造廠有限公司)。
周達權供稱,他在2019至2021年期間,以信託方式代黎智英持有Dico的股份,而Dico另一股東則是黎智英。Dico的財務事宜及所有交易均由黎智英及Mark Simon決定,黎智英或Mark Simon任何一人亦可決定Dico支付款項。控方展示Dico的授權簽署人是黎智英、Mark Simon、周達權及熊自強(Hung Chi Keung Dennis,2020年成為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周達權解釋Dico的支出可由黎智英一人簽署,又或由另外三人的其中兩人簽署批出。
周達權與Mark Simon在2020年2月,共同簽署Dico的支票,向陳梓華支付港幣80,273元。周達權指黎智英「無講到」為何要簽該支票,只是黎智英批准付款要求,會計部出支票讓他簽署,他「無問到、唔知道」為何Dico要向陳梓華支付港幣80,273元。
14:33 開庭
66歲周達權蓄短髮,身穿白色裇衫連黑色西裝套裝,自行從法庭特別通道走到證人席就坐。
周達權完成宣誓後,控方交代周達權(洋名:Royston)大學畢業,周在2020年8月10日因欺詐罪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被捕,翌日獲批警方保釋,周再在2021年6月17日因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被捕,翌日再獲批警方保釋外出。周達權、黎智英、壹傳媒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被控一項欺詐罪,三人被控於2016年1月至2020年5月,與其他人隱瞞科技園公司,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8號並非按租契用途使用,意圖詐騙科技園,導致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或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獲利,或令科技園公司蒙受不利。
周達權在2020年2月16日獲准豁免起訴,條件是他需在欺詐案、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案、發布煽動刊物案中作出真實及完整的供詞,控方便不會向周達權提出檢控。
周達權指他在1993年加入壹傳媒集團成為財務總管,2016年成為壹傳媒財務總裁、公司秘書及執行董事,另亦是本案被告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的董事,2019年成為營運總裁。《蘋果日報》在2021年6月24日停止運作,周達權在2021年7月辭去公司秘書及營運總裁,改為擔任壹傳媒集團顧問,最終在2021年9月辭去在壹傳媒集團的所有工作。
案件編號:HCCC51/2022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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