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修例改變社工註冊局的組成,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下午(14日)見傳媒時指,行政會議已通過有關方案,將修訂註冊局組成,成員由現時15人增加至27人,當中8人由選舉產生、17人為委任,另有兩人為社署署長及社工公職人員。所有成員不論選舉還是委任產生,均須在上任前宣誓。同時,修例將賦權社工註冊局,制訂社工持續進修要求。
孫玉菡指,現時約有2.7萬個社工,社工註冊、紀律聆訊等均是社工註冊局行使的公權力,因此要求一個行使公權力的法定委員會委員需要宣誓,是理所當然,宣誓是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政府,及確保維護國家安全。
條例周五刊憲 5.22首讀
勞福局下午表示《2024年社會工作者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將在周五(17日)刊憲,並於下周三(22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及二讀。因應當局及福利事務委員會主席管浩鳴同意,事務委員會將在周四(16日)下午3時至5時於立法會舉行特別會議。
相關新聞:
社工註冊局修例|消息:行會通過改組方案 成員增至27人 委任佔多數
另外,孫玉菡指留意到業界關心專業自主,因此尊重業界,註冊局成員由社工為主,惟認為社工來源應該多元,部分通過選舉產生,部分可通過委任產生,確保註冊局社工來源多元化,部分為知名教授、社福機構領袖。至於增加人數,則因為社工註冊局接下來工作很多,包括制定持續進修的框架和要求,需要很多專業的社工、領袖、教授、學者參與,提供更多的意見。
註冊局成員須簽誓言 否則不能出任
勞福局今天向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提到所有註冊局成員均須符合宣誓規定,他們必須以訂明的格式簽署誓言,確認擁護《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並在勞福局局長指明的限期內將已簽署的誓言交回。 如有關人士沒有在限期內交回已簽妥的誓言、局長信納他並非真心地及真誠地有意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或故意改動或歪曲誓言的字句,皆不得繼續擔任註冊局成員。
宣誓規定適用於緊接《修訂條例》生效日期前擔任註冊局成員的人士,如該人拒絕或忽略作出註冊局成員誓言,則不得繼續擔任註冊局成員。
局方又指,根據目前的《條例》規定,社工註冊有效期為自獲註冊當日起計12 個月,隨後可申請每年續期。若註冊社工被裁定干犯嚴重罪行,但其註冊尚未到期,《條例》現時並沒有賦權或規定註冊局須即時議決是否將有關註冊社工除名。政府因此在修例中建議設立新除名機制。
設新除名機制 犯嚴重罪行須永久除名 包括危害國安
在除名制度下,如有註冊社工被裁定犯了可令社工專業的聲譽受損及可判處監禁的罪行,則註冊局有權指示將有關人士永久或在不超過5年期限內除名。有關人士可在28 日內提出書面申述,以供註冊局考慮。 若有關人士涉及指定的嚴重罪行,則除非註冊局所有時成員另有決議,否則註冊局須將他們永久除名。在此情況下,有關人士的書面申述將不被接納。這些嚴重罪行包括危害國家安全、虐待兒童、亂倫、強姦、非禮、謀殺、誤殺、誘拐兒童或少年等。
局方發言人指,如修例獲通過,將擴大註冊局成員數目以推動更廣泛及均衡參與、確保被裁定干犯嚴重罪行人士的社工註冊當即被註銷、清楚訂明《註冊社會工作者工作守則》及紀律委員會備選委員小組成員的委任的生效日期、訂明社工專業的持續專業發展要求,以及對所有成員實施宣誓規定。
發言人又指,註冊社工責任重大,影響深遠,社工往往得到受助者的信任,對他們具有很大的影響力,因此更應恪守法治,自覺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及公眾利益,不偏不倚地執行職務。因此,社會工作者註冊局有必要在符合公眾利益的情況下,以公平公正的方式履行其法定職能,以保障服務使用者及整體社會利益。《條例草案》將完善註冊局的管治,使其更有效地保障廣大社會的利益及維護國家安全。
---
《星島申訴王》推出全新項目「區區有申訴」,並增設「我要讚佢」欄目,現誠邀市民投稿讚揚身邊好人好事,共建更有愛社區。立即「我要讚佢」︰ https://bit.ly/3uJ3yyF
緊貼最新最快新聞資訊,請立即下載星島頭條App:https://bit.ly/3Q29V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