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5月15日)葵盛西邨一名男子報案,聲稱於第5座某樓層後樓梯,被人從後用硬物威脅,劫走他身上一張八達通咭。警方葵涌分區特遣隊人員迅速調查,期間發現報案人口供前後矛盾,與閉路電視紀錄不符。深入查問後,警方證實並無相關劫案發生,並以涉嫌浪費警力,拘捕該名53歲本地男子,案件由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3隊跟進。
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1條(2),如某人明知而向任何人作出虛報,內容傾向於顯示已有人犯某罪行,或傾向於對任何人或財產的安全引起憂慮,或傾向顯示他有對警方的調查具關鍵作用的資料,因而導致任何警力的浪費,即屬有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2,000及監禁6個月。警方提醒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案件由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3隊跟進。葵青警區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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