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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留意到觀塘區不少唐樓改建成劏房,租予犯罪集團作淫竇,令街頭賣淫情況日益猖獗,觀塘警區昨(20日)及今(21日)一連兩日針對區內街頭賣淫活動採取名為「降獸」的執法行動。警方以「違反逗留條件」及「出租/容許處所用作賣淫用途」的罪名於全港各區一共拘捕了5名本地女子、5名本地男子和8名持有內地雙程證的女子,當中包括賣淫女子及業主。

觀塘警區打擊區內賣淫活動。楊偉亨攝
觀塘警區打擊區內賣淫活動。楊偉亨攝

觀塘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案件主管鄧智成講述行動時表示,觀塘警區一直高度重視區內的街頭賣淫活動及其衍生的社區問題。去年11月,觀塘警區成功瓦解一個活躍於市中心操控持有雙程證女子來港從事街頭賣淫的犯罪集團。其後警方一直不定期進行掃黃行動,成功減少了區內被用作賣淫用途的劏房單位。

這些劏房單位通常位於觀塘市中心的唐樓內,業主往往會將單位改建成多個細小的單位以收取高昂租金,由港幣20000元至25000元不等。賣淫集團成員會大量租用這些劏房單位作為賣淫場所。過去一年,警方多次向相關業主發出警告信,要求他們不能容許單位被用作賣淫用途,否則會承受相關法律責任。可惜部分仍然繼續容許名下的單位用作賣淫用途。為進一步遏止觀塘市中心內的街頭賣淫活動及其產業鏈,警方從源頭入手打擊未有遵從警告的業主,今年舉行第二浪名為「降獸」的執法行動。

昨日(20日)警方再次聯同入境處在觀塘市中心拘捕了8名持有內地雙程證的女子,年齡介乎35至51歲,涉嫌「違反逗留條件」。這兩日內亦在全港各區以「出租/容許處所用作賣淫用途」的罪名拘捕了多名業主,包括5名本地女子及5名本地男子,年齡介乎30至75歲。有業主擁有兩個單位,一單位改作三間劏房,月入可觀。行動中,警方檢獲多份租單、銀行文件及帳單等。

警方將會持續採取各種執法行動,務求以不同層面打擊賣淫集團及其產業鏈,遏止區內的街頭賣淫活動及流鶯所衍生的社區問題。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43條「出租/容許處所用作賣淫用途」及第145條,任何人身為業主,處所的租客、佔用人或掌管人,准許或容受處所全部或部分經常用作賣淫,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7年。 警方提醒市民別以為自己沒有直接把單位租予賣淫集團便可以置身度外,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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