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再有連鎖餐飲店被媒體「放蛇」發現,永續食品標籤的食安問題。「茉酸奶」位於北京的分店被揭發存在使用過期40餘天原料;更換原料效期標籤,或根本不使用效期標籤;常溫存放須冷藏的水果,水果變色、出水仍繼續使用等。「茉酸奶」27日傍晚在微博發道歉聲明,對涉事門店永久閉店。
據新華社28日報道,北京市場監管部門就事件立案調查,遭媒體揭發有不同食安問題的茉酸奶門店,包括北京石景山萬達店、北京伊藤洋華堂店、北京華宇時尚購物中心店、華熙LIVE·五棵松店等,它們在報道公開後已被停業。
同時,北京市監部門對轄區其餘20家茉酸奶門店開展全覆蓋執法檢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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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媒體報道,「茉酸奶」MOREYOGURT 發佈致歉聲明:針對涉事加盟門店,茉酸奶總部已經安排即刻閉店,並將永久與其解除合約。此外,將對全國所有門店的「食材儲存、食品效期、水果保存」等問題再度進行全面細緻檢查,並對所有員工定期進行培訓和考核。聲明表示,本次事件反映出門店日常管理中的嚴重失誤,在此向大家表達誠摯的歉意。
官方:即關涉事門店並解約
內媒《新京報》記者,以隨機應聘方式,加入北京多家「茉酸奶」加盟店任店員,「放蛇」期間發現,使用過期40餘天的原料;更換效期標籤,不按時報廢原料,或根本不使用效期標籤;常溫存放應冷藏的水果,水果變色、出水後,仍接著使用;偷工減料,不嚴格按照配料表足量放料;用工不需要工作人員提供國家強制要求的餐飲人員健康證明等。
報道指,在石景山萬達店中,記者發現有製作好的奶昔變壞發出餿味,向店長報告後,僅是開蓋把餿了的椰肉丁丟棄,補上新開封的椰肉丁,便重新把飲品封蓋發售。
而「茉酸奶」海淀區華宇時尚購物中心三層的門店,原料不是按到期日廢棄,而是「店長說沒事就沒事,她早上來的時候聞過」,同日,該店使用已過期3日的榴槤蓉製作奶昔並售出。
報道又指,5月9日在「茉酸奶」伊藤洋華堂店,「放蛇」記者反映製作飲品的材料青稞已過期逾40日,但其他店員表示,「你不用管」,然後將過期青稞放入奶昔中並售出。
之後涉事店員向店長反映青稞過期,店長檢查後在冷櫃中再找到多3袋過期青稞,一併扔掉。但該杯使用過期原料的奶昔則未追回。
5月11日,同一店再被發現使用過期逾40天的青稞,但今次店長助理在知情下仍使用來製作多杯奶昔,未有丟棄。
報道指,「茉酸奶」石景山萬達廣場店同樣有使用過期40多天的燕麥製作飲品的情況。
報道指,「茉酸奶」對原料效期有明確要求,當食材快到期時,列印標籤的機器會發出聲音提醒。而「茉酸奶」規定,芒果、菠蘿、火龍果、士多啤梨等新鮮水果,切製入盒後只能存放4小時,過期須報廢。
不過,石景山萬達廣場店的店長和店員,在水果報廢時間屆滿後,會更改標籤繼續使用。
奶昔僅表層用新鮮水果蓉
海淀區華宇時尚購物中心三層的「茉酸奶」店,則被發現基本不使用標籤。原本有效期為6小時的榴槤蓉,拆封入盒3天,顏色變為深黃色,仍繼續用來做奶昔,店員只是提醒,攪拌奶昔時,用舊的榴槤蓉,之後再用新的榴槤蓉蓋頂。
「茉酸奶」主打新鮮水果現場製作的酸奶飲品,在內地市場頗受歡迎,門店遍佈全國,香港也有分店。產品價格多在25元人民幣以上。官網聲稱「用料考究」,CEO顧豪曾表示,好的原料注定成本高昂。
不過,報道指,在某網路投訴平台上,有關「苿酸奶」的投訴超過200條,其中不乏對飲品質量的投訴,「喝完拉肚子」、「使用爛香蕉」、「榴槤蓉發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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