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有網上片段流傳,指天水圍天壇街一名女子駕駛懷疑電動單車,猶如特技表演般「疊羅漢」載1名男童及2名女童,期間4人均沒有佩戴頭盔,更違反交通燈號橫過天瑞路,引起爭議。警方表示,非常重視案件並主動調查,新界北總區交通調查組人員經深入追查後,今日(5月27日)下午約2時半在天水圍區拘捕一名34歲本地女子,涉及危險駕駛等8宗罪,並檢獲涉案電動單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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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檢獲涉案電動單車。警方圖片
大媽駕駛電動單車載着三名小童。fb:車cam L(香港群組)
大媽駕駛電動單車載着三名小童。fb:車cam L(香港群組)
大媽駕駛電動單車載着三名小童。fb:車cam L(香港群組)
大媽駕駛電動單車載着三名小童。fb:車cam L(香港群組)
大媽駕駛電動單車載着三名小童。fb:車cam L(香港群組)
被捕女子所涉8宗罪包括「危險駕駛」、「無牌駕駛」、「駕駛未獲發牌照的車輛」、「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在行人道路上駕駛電單車」、「駕駛電單車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在乘客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時駕駛電單車」及「電單車運載不足八歲的兒童乘客」。她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六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重申,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於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警方又提醒執法行動仍在進行,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以及遵守其他交通規則,以免危害自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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