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尖警區聯同入境事務處人員,昨日(五月二十七日)展開代號「冠軍」(CHAMPION)暨「烽火」(FIRESTORM)的打擊非法入境者和非法勞工及掃黃行動,突擊搜查區內多個地點,共拘捕二十一人,包括十九名內地女子及兩名非華裔女子,年齡介乎二十四至五十八歲,分別涉嫌 「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 「違反逗留條件」、「逾期居留」、「非法入境」、「行使虛假文書」、及「未得授權在香港接受僱傭工作」等。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部分被捕人稍後將交由相關部門跟進。
警方在油尖區打擊黑工兼掃黃,共拘21女子。警方圖片
警方表示,根據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三年。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為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十年。而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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