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部近期公布《國家安全機關行政執法程序規定》和《國家安全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將於2024年7月1日正式生效。網上有流傳消息,稱按有關規定,7月1日起,所有入境中國的旅客都可能會被查看手機。對此,「國家安全部」微信公號今日發文表示,一些境外反中敵對勢力藉機造謠抹黑、搬弄是非,大肆炮製所謂「所有人入境中國都會被查手機」,實屬荒謬至極。
國安部稱,近期,一些境外反中敵對勢力以惡意編造所謂「入境中國被查手機」這類聳人聽聞的言論,這是標準的「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詞」的蓄意抹黑,更是典型的「以己度人、賊喊捉賊」的自我鏡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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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部說,中國《反間諜法》《刑事訴訟法》等法律法規,對國家安全機關的行政執法權、刑事偵查權作出授權性規定,實現了履行執法權力和保障合法權益的統籌兼顧。國安部人員執法有「三個明確查驗」嚴格規範。
一是「查驗前提明確」。必須是依法執行反間諜工作任務。在與反間諜工作無關的情況下,國安機關工作人員不能私自隨意查驗。
二是「查驗對象明確」。必須是與反間諜工作「有關的個人和組織」,比如對軍事禁區、涉密單位等進行偷拍的間諜行為嫌疑人員。查驗對象不能是無關人員,更不會是「普通入境人員」。
三是「查驗流程明確」。必須經設區的市級以上國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應當出示執法證件;有被查驗人或見證人在場;發現危害國安隱患的應責令整改,整改不能消除危害或者拒不整改的可依法查封扣押。特別是明確規定,在緊急情況下必須立即查驗的,也應經設區的市級以上國安機關負責人批准,這比大陸《行政強制法》規定的緊急情況下「先執行後報批」的一般要求更為嚴格,體現了依法辦事、謹慎用權的法治理念。
國安部強調,國安機關將嚴格執行執法監督制度,強化執法監督機制和能力建設,歡迎社會各界對國安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