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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今日(5月28日)於全港多區,包括大欖女懲教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五女一男(37至65歲),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第24條「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警方調查顯示,正在還押中的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透過另外五名被捕人,由2024年4月份開始,以匿名方式在一社交平台專頁,利用某個將至的敏感日子,持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帖文,挑起市民對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及司法機構的憎恨,及意圖煽動網民在較後期間組織或參與非法活動。

此為《基本法》23條立法後,首次以《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作拘捕行動。此外,警方根據法庭手令,搜查當中五名被捕人士的住所,檢取一批與案有關物品,包括涉嫌曾用作發布具煽動意圖訊息的電子通訊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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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6人包括還押中的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資料圖片
被捕6人包括還押中的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資料圖片
被捕6人包括還押中的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資料圖片
被捕6人包括還押中的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資料圖片
大欖女懲教所還押。資料圖片
大欖女懲教所還押。資料圖片
警方國安處今日(5月28日)拘捕6名男女,涉嫌發布煽動帖文。資料圖片
警方國安處今日(5月28日)拘捕6名男女,涉嫌發布煽動帖文。資料圖片
警方國安處今日(5月28日)拘捕6名男女,涉嫌發布煽動帖文。資料圖片
警方國安處今日(5月28日)拘捕6名男女,涉嫌發布煽動帖文。資料圖片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今年3月23日刊憲生效。資料圖片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今年3月23日刊憲生效。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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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指出,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採取的執法行動。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屬嚴重罪行,最高可被判處監禁七年。警方稱,意圖危害國家安全的份子亦不要妄想能在網上以匿名方式逃避警方的追查。至於市民大眾務必認清事實,不要被失實及歪曲的資訊蒙騙,更甚者被煽動參加非法甚至是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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