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2日香港多區發生示威衝突,香港恒生大學23歲女學生在恒大毗鄰的大老山隧道收費廣場參與暴動。她早前承認暴動罪,區院暫委法院彭亮廷今於西九龍法院判刑時,指接納被告作出深刻反省及有真誠悔意,重犯機會非常低,加上案件至今已有4年多,對被告和家人絕對是煎熬,終判囚17個月。

23歲被告盧靖婷,承認於2019年11月12日在大老山公路(南行)大老山隧道行政大樓外與其他人參與暴動。同案被告23歲范紫雪及23歲杜美宜,則於早前審訊後罪脫。

案件籠罩下無自我放棄仍完成學位

彭官判刑時,指盧在2019年入讀恒大,但在本案籠罩下,盧和家人在她答辯前一直擔憂案件結果,但盧仍順利完成學業、修畢工商管理學位,她沒有自暴自棄或放棄自己,有此能耐實屬難能可貴。

接納被告真誠悔意重犯機會低

盧在求情信中,稱自己愧對家人、師長和朋友,令他們持續擔憂。彭官認為盧在求情信中的態度誠懇,深深表達出悔意,接納她真誠地作出反省,重犯機會非常低;盧亦非純粹因證據強烈、無抗辯空間而認罪,這更印證了她有真誠悔意。

非主導煽動角色無示威者裝備在身

彭官考慮到,無證據顯示盧在案中有帶領、主導、號召、煽動或鼓吹的角色,她案發時身上沒有示威者常見的裝備,僅身穿黑色衣物、到場鼓勵或支持其他示威者,並沒有作出破壞或縱火等行為,加上她認罪及長時間承受案件壓力,終判囚17個月。

20人現場以棍敲打收費亭玻璃窗及堵路被捕

案情指,約20人當日早上約6時在大老山隧道行政大樓外聚集,其後再有數十人從恒大方向進入收費廣場,有人用棍敲打收費亭的玻璃窗及堵路,隧道職員遂關閉大部分收費亭。警方到場驅散期間截獲盧,她當時穿黑衣、蒙面及戴黑色帽,她一度嘗試掙扎及踢向警員。

案件編號:DCCC535/2022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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