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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顛覆案於2020年計劃立法會過半無差別否決財案,逼使特首解散立法會及辭職,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31人認罪候判。餘下16人受審後,14名被告上周四(5月30日)被裁定罪成,還柙候判。劉偉聰及李予信則罪脫,控方擬提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5名控方指稱組織者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及吳政亨將於6月25日上午10時求情,預計需時3日。

戴耀廷。
戴耀廷。
區諾軒。
區諾軒。
趙家賢。
趙家賢。
鍾錦麟。
鍾錦麟。
吳政亨。
吳政亨。

案件由《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及陳仲衡主審。31名被告認罪候判,包括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伍健偉、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林景楠、岑敖暉和王百羽。除呂智恆及林景楠外,餘人還柙。

14名被告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及余慧明受審後被裁定罪成,悉數還柙。2名被告劉偉聰及李予信則被裁定罪脫,控方擬提上訴,申請2人繼續保釋獲准。

案件編號:HCCC 69、70/2022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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