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今日(18日)在新界區拘捕一名54歲中國籍男子。被捕人士涉嫌在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了她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第64(3A)條的規定,被捕人士獲准保釋。

調查顯示,事主於2023年初原擬租賃一商場舖位以經營業務,並簽下臨時租約及佣金承諾書。及後,事主透過即時通訊軟件發送其公司註冊證明,其中載有其公司註冊地址,以及香港身份證副本給地產代理以作租賃安排。事主其後決定不租用該舖位,並與該代理就佣金問題發生爭拗。

貼單張附事主私隱

2023年9月,有人先後3次發送短訊給事主,要求他向該代理支付佣金,否則會上門追款。2023年10月,有人在事主公司註冊地址的大門兩則張貼向事主追討款項的單張,並附上一張屬於事主的香港身份證的副本,當中披露事主的個人資料包括中文姓名、英文姓名、中文姓名電碼、香港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性別,以及事主的照片等。

私隱專員公署表示,會繼續調查案件。
---

由即日起至6月20日,只要參加「市民對特區政府滿意度調查」問卷,即有機會贏取Panasonic護髮風筒、Casetify充電器、大家樂$50餐飲券等豐富禮品。即點擊https://bit.ly/4csd4qL

緊貼最新最快新聞資訊,請立即下載星島頭條App:https://bit.ly/3Q29V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