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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廈門有20歲女子因精神病被送院治療,但其父母之後卻拒絕簽字讓已痊癒女兒出院,導致女事主一直被困在精神病院內,直至有網民發帖揭發事件,經多方努力後,女事主才在12日辦理出院,但重獲自由時卻已是34歲。

據《澎湃新聞》報道,早前有網民發文《一個女孩被關廈門仙岳醫院超10年》,講述廈門一名女生曾患精神疾病,在約20歲時被父母送入當地的仙岳醫院,經數年時間治療,女病人情況改善達到出院標準,不過卻因女病人的父母多次拒絕簽署出院同意書,令她一直無法離開精神病院。

報道指,女病人父母因為有家庭衝突為由,不斷拒絕簽字讓女兒離院回家。

報道指,院方和廈門市婦女聯合會(簡稱婦聯)的人士表示,當事人經治療達到出院標準,他們也希望其出院,但因其屬非自願入院,故出院需家屬同意,醫院、婦聯多次通知家屬。

女事主20歲入院,直至34歲才能離開。
女事主20歲入院,直至34歲才能離開。
女事主20歲入院,直至34歲才能離開。
女事主20歲入院,直至34歲才能離開。

多方協助已於12日出院

另一名患者家屬在得知女孩狀況後,積極為女生奔波救助,最終獲得關注推動問題解決。

據知情人士透露,女生在十幾位人士陪伴下接受醫生詢問,明確表示不想再繼續呆在醫院裡,要離開醫院,隨後各個部門就現場作證,幫助她辦理出院接出來。

最終女子的姑丈在12日代替她的父母,完成出院手續。女子終於在34歲成功出院,並在家鄉村長的幫忙下,獲提供一套公寓用於暫時居住,並獲得完善的照顧,沒有回父母身邊。

目前,《一個女孩被關廈門仙岳醫院超10年》一文已被刪除。

據公開資料,涉事醫院曾因醫療損害責任糾紛,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人身自由權糾紛等被起訴。

此前有內媒報道,2023年5月19日,廈門市一名25歲女子在該院辦理健康證時遭60歲男醫師猥褻,報警後警方認定涉事醫師利用職務之便實行性侵,開立行政處罰決定書並將其行政拘留5日。

網民反應:
阿笑的媽咪 :住十年還能治癒,真是奇蹟
阿卡姆568院 :該關的沒關
Sonataa :不交住院費不會被趕出去嗎
吳江小魚891 :如果父母都不在了,難道就一直住下去嗎
月亮郵遞員yim:10年啊 最好的年紀 不簽字的才是該關的吧
六劍破浪:放出來傷人也是個問題啊
shezi805:如果達到出院標準,作為成年人自己應該可以簽字出院吧!
雲淡風卿qaq:未經他人苦,不知全貌不予評價
花生赶集地:好恐怖啊,好了也得不到人身自由嗎?
東邊日頭有晴 :我以為這種事只會出現在小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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