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歲男警涉嫌在前年(2022年)11月警方掃黃行動中,向賣淫女中介通風報信,事後丟棄與她溝通所用的手機。女中介已承認依靠另一人賣淫的收入為生等共6罪,男警則否認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害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案件今天(25日)在荃灣法院開審。警長供稱被告在掃黃行動期間在沒有事先通知的情況下,聲稱肚痛,擅自離開崗位,自行返回警署,收隊後則表示遺失電話,並請假4日。 

控辯雙方承認事實指,46歲男被告呂偉霖為現役高級警員,他在2021年認識33歲女中介孟凡月,2022年駐守尖沙咀警署特別職務隊。呂偉霖被控於2022年12月5日,在香港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行為,即棄置一部用作與孟凡月溝通的手提電話。 

警員張俊豪(譯音)供稱,他與被告呂偉霖等同袍奉命到尖沙咀美麗都大廈一帶觀察目標人物,呂突然跟他說:「我好似畀人查緊」,當張問呂「做咩俾人查?」時,呂則神情嚴肅沒有回應。西九重案組警員陳志康指,他在2022年11月28日從尖沙咀君怡酒店跟蹤一名目標女子到大角咀,女子突然掉頭用普通話警告他不要再跟蹤,否則會報警求助。 

警長馮家輝供稱,2022年12月6日目標人物下樓時,同袍要求支援,馮與另外兩名警長準備從警署走至上址,但途中看到呂,呂聲稱肚痛,正返回警署。馮指呂沒有事先通知他,做法不太理想,而收隊後呂則表示遺失電話,又指「屋企有事」申請4日假。馮批准請假,亦安排同事為呂提供後備電話和電話卡。 

案件編號:DCCC 278/2023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