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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4年發生的「跑馬地紙盒藏屍案」,轟動全港,因涉多重疑團,被判終身監禁的「兇手」歐陽炳強多年間一直喊冤。該案件亦被多次翻拍成不同影視作品,最近有電視節目便透露,歐陽炳強已在2022年因病過身,終年74歲,再次成為城中熱話。

《星島頭條》整合案件細節,並從資料庫找出多張珍貴圖片,一文帶您睇清「跑馬地紙盒藏屍案」的來龍去脈,以及當中主要疑點。

▼紙盒藏屍案「兇手」歐陽炳強珍貴片段曝光▼

1974年的紙盒藏屍案,「兇手」歐陽炳強4度被判死刑。資料圖片
1974年的紙盒藏屍案,「兇手」歐陽炳強4度被判死刑。資料圖片
當年放置藏屍紙盒。資料圖片
當年放置藏屍紙盒。資料圖片
案件當年由有「光頭神探」之稱的總督察貝亞負責調查。資料圖片
案件當年由有「光頭神探」之稱的總督察貝亞負責調查。資料圖片
跑馬地紙盒藏屍案法醫官王陽坤(右二)當年在現場研究案情。資料圖片
跑馬地紙盒藏屍案法醫官王陽坤(右二)當年在現場研究案情。資料圖片
歐陽炳強被捕當日向傳媒大呼無辜。資料圖片
歐陽炳強被捕當日向傳媒大呼無辜。資料圖片
歐陽炳強。資料圖片
歐陽炳強。資料圖片
歐陽炳強(中)當年協助調查。資料圖片
歐陽炳強(中)當年協助調查。資料圖片
警方押解歐陽炳強。資料圖片
警方押解歐陽炳強。資料圖片
歐陽炳強。資料圖片
歐陽炳強。資料圖片
歐陽炳強。資料圖片
歐陽炳強。資料圖片
歐陽炳強之妻張金鳳。資料圖片
歐陽炳強之妻張金鳳。資料圖片
歐陽炳強之妻張金鳳(左)及其女兒。資料圖片
歐陽炳強之妻張金鳳(左)及其女兒。資料圖片
歐陽炳強當日深夜被判死刑後。資料圖片
歐陽炳強當日深夜被判死刑後。資料圖片
歐陽炳強(右)。資料圖片
歐陽炳強(右)。資料圖片
歐陽炳強。資料圖片
歐陽炳強。資料圖片
歐陽炳強之妻張金鳳。資料圖片
歐陽炳強之妻張金鳳。資料圖片
歐陽炳強。資料圖片
歐陽炳強。資料圖片
歐陽炳強之妻張金鳳。資料圖片
歐陽炳強之妻張金鳳。資料圖片

首宗單憑科學鑑證定罪的謀殺案

據當年新聞記載,「紙盒藏屍案」是香港首宗無目擊證人、無認罪口供、單憑科學鑑證定罪的謀殺案。事主卞玉英只得16歲,被發現時全身赤裸及有多處瘀傷,乳頭被割去、陰毛遭燒焦,屍體被遺棄在跑馬地電車總站附近一個日立牌S-67B電視機的紙盒內。現任行會成員、執業大律師湯家驊當年在法援署引薦下成為歐陽炳強的代表律師,而樹仁大學校長胡鴻烈則在上訴時出任歐陽的代表律師。

時年28歲、與妻子育有一女的雪糕店兼職店員歐陽炳強因謀殺罪成被判死刑,由於香港在1996年12月起停止執行死刑,時任港督麥理浩依慣例赦免其死刑,改判終生監禁。歐陽炳強自被捕後曾多次否認殺人,但前後3次上訴仍維持原判。

歐陽炳強在1997年承認控罪及申請刑期覆核,最終在入獄28年後獲批准有條件釋放,於2002年假釋出獄。其後生活較為低調,改名換姓,其當年的太太亦已帶女兒改嫁。歐陽炳強其後曾在社福機構中當過清潔工等工作。

▼歐陽炳強獲釋後重新融入社會▼

歐陽炳強於2002年假釋出獄。資料圖片
歐陽炳強於2002年假釋出獄。資料圖片
歐陽炳強(左)學習使用七十年代仍未面世的手機。資料圖片
歐陽炳強(左)學習使用七十年代仍未面世的手機。資料圖片
歐陽炳強表示,希望盡快過正常生活。資料圖片
歐陽炳強表示,希望盡快過正常生活。資料圖片
歐陽炳強(中)於2002年假釋出獄。資料圖片
歐陽炳強(中)於2002年假釋出獄。資料圖片
歐陽炳強於2002年假釋出獄。資料圖片
歐陽炳強於2002年假釋出獄。資料圖片
歐陽炳強假釋出獄後須重新學習乘車。資料圖片
歐陽炳強假釋出獄後須重新學習乘車。資料圖片

屍箱棄於跑馬地電車總站附近

案發於1974年,根據警方調查報告,卞玉英於12月16日下午4時曾在家中接聽兩次電話、交談數分鐘,並於5時30分離開筲箕灣住所,原計劃是先前往北角某新聞大廈為其兄長刊登廣告,再於6時30分到跑馬地電車總站與同學陳彬彬交收錄音帶,最後於7時返回銅鑼灣達成夜校上課。翌日(12月17日),卞玉英的屍體被發現遺棄在跑馬地黃泥涌道一間獸醫診所門外。

陳彬彬是卞玉英生前最後通話的人,據其描述,卞玉英當時說話急速、狀甚緊張,電話背景亦非常嘈雜。陳彬彬到達車站後,並沒有看到卞玉英,等候約半小時亦不見卞的蹤影,最終離去。

案件由有「光頭神探」之稱的總督察貝亞負責調查,警方基於藏屍紙箱底部僅有輕微損毀,並測試50款私家車後,發現車內空間均不能容納該款日立牌17寸電視機紙箱,而如果兇手用貨車運送屍箱,為何不運到荒郊野外,而選擇大街大巷,因此推測凶案第一現場在跑馬地附近。

警方盤查將近800人、750間電器舖,仍然一無所獲。直至翌年1月3日,警方突然鎖定獸醫診所旁邊的安美雪糕公司,並拘捕職員歐陽炳強。當時警方發現雪糕店後面有一間小型工場,用作維修自動販賣機,放有不少工程器材和紙箱,根據雪糕店的值班紀錄,卞玉英遇害當晚只有歐陽炳強上班。

警方推論:非禮未遂 情急行凶

警方推論事發經過,卞玉英為了致電同學陳彬彬取回錄音帶,前往自己曾光顧的安美雪糕店借電話,由於雪糕店電話位於閣樓,當歐陽炳強帶卞玉英前往閣樓時,忍不住在樓梯上非禮卞,卞隨即反抗並大叫,歐陽始料未及,情急下勒死卞,然後便把屍體搬到工場裝入紙箱。

案件中警方動用大量環境證供以及科學鑑證,指控歐陽炳強是兇手。當時政府化驗所在卞玉英指甲中找到269條纖維,有7條與歐陽的一件西裝纖維相同;卞頭髮上發現的銅碎、手臂上的紙屑,都與雪糕店工場內發現的相同;庭上有兩名人格證人指,歐陽炳強兩年前曾在渡海小輪以煙蒂燒她們的裙。

最後陪審團一致通過,歐陽炳強謀殺罪名成立。

疑點重重:死者曾極力掙扎 歐陽炳強身上卻無抓痕

不過此案亦不乏疑點,至今仍然未解開。例如有人質疑單憑衣物纖維、銅線、紙屑等,是否足以肯定地判斷歐陽炳強有殺人。當時法醫在死者指甲上找到與歐陽炳強西裝相同的纖維,但死者指甲共有269條纖維,只有7條與歐陽炳強衣物脗合。

法醫報告顯示女死者臨死前曾極力掙扎,推斷在兇手留下抓痕,但歐陽炳強身上沒有傷痕;紙盒上指紋不屬於歐陽炳強等。

此外從社會背景分析,港英時期七十年代的警隊仍未嚴整紀律,貪污嚴重,辦理案件時是否做到完全公正,亦是一個討論點。

2014年,歐陽炳強接受訪問時曾揚言案件是「第一單科學鑑證,一定要做死我」,相關說法雖屬猜測,難以證實,但基於案中多重疑點沒有解開,在網上亦不乏相信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