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金管局和證監會歡迎中國人民銀行今日(9日)公布新措施,支持境外投資者使用通過債券通「北向通」持有的在岸國債和政策性金融債作為「北向互換通」業務的履約抵押品。

該措施為「北向互換通」投資者提供了另一項非現金抵押品的選擇,一方面節省現金佔用成本,提升資本效率,另一方面也能有效盤活境外投資者的在岸債券持倉,進一步提升在岸債券的吸引力;亦有助於發揮債券通和互換通之間的聯動和協同效應,提升投資者參與互聯互通業務的活躍度。

金管局表示,這是繼今年2月26日金管局正式將在岸國債和政策性金融債納入人民幣流動資金安排的合資格抵押品名單之後,經與人民銀行商定,以在岸債券作為離岸市場合資格抵押品的又一項新安排,是深化兩地金融合作、進一步穩慎紮實推進人民幣國際化的重要體現。

金管局及證監會將繼續指導基礎設施機構(包括金管局債務工具中央結算系統和香港場外結算有限公司)推動相關準備工作,制定規則以處理有關質押或轉讓式履約保障,以及相關債券的過戶,以期盡快落實新措施。有關詳情將會適時作進一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