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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於2022年9月在銅鑼灣擺街站,期間疑展示印有梁國雄、岑子杰、陳皓桓的橫額。社民連內務副主席余煒彬、成員曾健成及唐婉清因而被票控「未經准許而在政府土地展示招貼或海報」,余煒彬否認控罪,今(9日)於東區裁判法院作審前覆核。余煒彬透露,將會爭議當日食環署執法行動的相稱性,另申請押後本案,以待法輪功成員潘連花案和黎智英8.18流水式集會案的上訴結果。裁判官曾宗堯指難以預料「黎智英案」何時有結果,遂將案件排期9月4日開審。

被告余煒彬,被控於2022年9月11日下午4時4分至4時40分在銅鑼灣記利佐治街港鐵銅鑼灣站E出口對面行人路,展示一張約1米乘2.5米的橫額,印有梁國雄、岑子杰、陳皓桓的中文姓名及其相片和一句口號在政府土地上,但未獲主管當局的書面准許。

曾健成早前已認罪被判罰款及賠償移除費。資料圖片
曾健成早前已認罪被判罰款及賠償移除費。資料圖片
唐婉清早前已認罪被判罰款及賠償移除費。資料圖片
唐婉清早前已認罪被判罰款及賠償移除費。資料圖片

控方今指,余煒彬同意大部分案情,雙方主要爭議涉案橫額是否屬條例所指的標貼或標語、該橫額是否永久性或慣常規律性的存在,及涉案行動執法合法性;控方擬傳召兩名證人及播放2段錄影片段。

余煒彬今天沒有律師代表,他親自應訊,表示將爭議條例不適用涉案橫額,及爭議食環署執法行動的相稱性;另要求控方傳召地政署首席產業主任,證明其街站是否未經申請。

曾官則指出,法庭未必會關注食環署執法相稱性,而是僅考慮被告當時有否違反相關法例。

曾健成及唐婉清早前已認罪,各被判罰款1000元及賠償53.6元移除費用。

案件編號:ESS 6522/2023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