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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10日)在立法會大會動議二讀《2024年消防安全(建築物)(修訂)條例草案》。該條例草案上周五( 6日 )刊憲,修訂包括賦權執行當局為業主進行「代辦工程」,以符合符「消防安全指示」。他稱受法例規管的目標樓宇有約1.4萬幢,目前已聯合巡查逾1.04萬幢,發出逾37萬張消防安全指示,約4成已獲遵辦或被撤銷,6成仍在跟進中,強調政府只會在特殊情況下,才會為業主代辦,若有人阻礙執行當局進行的代辦工程,罰則為最高罰款2.5萬元及監禁6個月。

修訂消防安全條例今日在立法會進行二讀 。歐樂年攝
修訂消防安全條例今日在立法會進行二讀 。歐樂年攝
鄧炳強今日在立法會大會動議二讀《2024年消防安全(建築物)(修訂)條例草案》。歐樂年攝
鄧炳強今日在立法會大會動議二讀《2024年消防安全(建築物)(修訂)條例草案》。歐樂年攝
鄧炳強表示,受《條例》規管的目標樓宇約有1.4萬幢,當局已發出「指示」予超過1萬400幢目標樓宇。歐樂年攝
鄧炳強表示,受《條例》規管的目標樓宇約有1.4萬幢,當局已發出「指示」予超過1萬400幢目標樓宇。歐樂年攝
消防處和屋宇署一直就全港的目標樓宇進行聯合巡查並發出「消防安全指示」。資料圖片
消防處和屋宇署一直就全港的目標樓宇進行聯合巡查並發出「消防安全指示」。資料圖片
消防處和屋宇署一直就全港的目標樓宇進行聯合巡查並發出「消防安全指示」。資料圖片
消防處和屋宇署一直就全港的目標樓宇進行聯合巡查並發出「消防安全指示」。資料圖片

需推出具針對性措施提升業主遵從比率

他指,消防處和屋宇署一直就全港的目標樓宇進行聯合巡查並發出「消防安全指示」,指明須進行的消防安全改善工程。針對現時罰則阻嚇力不足,令部分業主欠缺動力遵從《條例》,政府認為有需要推出具針對性的措施,提升相關業主自行遵從《條例》的比率,故建議參考《建築物條例》下類似的機制,賦權消防處及屋宇署進行代辦工程,並在完工後向業主收回代辦費用;亦建議在《條例》加入防止有人阻礙執行當局進行代辦工程的條文,罰則為最高罰款2.5萬元及監禁6個月。

鄧炳強指出,為協助業主積極遵從《條例》要求,政府建議擴展「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資助計劃」的適用範圍至資助代辦工程的費用。除容許符合申請資格的業主按現行安排以法團作申請外,亦容許樓宇業主因特殊情況,如部分業主下落不明/無法聯絡等而無法成立法團作為申請人,亦都可申請資助,以期向有需要的業主資助代辦工程的費用,資助額最高可達工程費用6成。

維修和妥善保養私人樓宇  屬業主責任

他進一步強調,維修和妥善保養私人樓宇,包括進行所需的消防安全改善工程,是業主的責任,政府只會在特殊情況下才會為不遵從《條例》的樓宇進行代辦工程。

記者:常彧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