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歲持「行街紙」的索馬里籍無業漢昨於金鐘高等法院內,疑因友人脫罪而情緒高漲,涉嫌在法庭外大聲叫囂及掀翻長凳,因而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索馬里漢今被押解至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件押後至9月4日再訊,期間被告須還柙。

被告Hassan Naser Abdirahman、報稱無業,他被控於2024年7月10日在金鐘道38號高等法院10樓22號庭外,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即一直大叫並掀翻了法庭外的長凳,而上述行為相當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破壞。

翻查司法機構網頁的審訊案件表,昨天高院22庭處理了一宗販運危險藥物的案件。

案件編號:ESCC1817/2024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