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劣天氣不停市」安排將於9月23日起實施,港交所(388)指出,有需要支援的券商須於本月29日或之前提交表格,申請結果將於8月2日或之前公布;申請不果或其他結算參與者須於下月30日或之前,申報其是否已為惡劣天氣交易準備就緒。
港交所會為獲批者暫時付款
交易所參與者的申請必須與其結算參與者同時提出申請,而交易所參與者須能夠證明其對支援措施有合理的需求,並概述其在支援措施完結時,計劃如何在惡劣天氣交易日提供交易服務。獲批准的申請者,由9月23日新安排生效至今年底前,港交所會為他們暫時履行在惡劣天氣交易日未能完成的付款責任。
不過,支援計劃設有交易限制,只可出售於惡劣天氣情況生效前,在庫存存貨或在已建立的相應持續淨額交收長倉中所涵蓋的相同正股;購買於惡劣天氣情況生效前,已設立的有擔保賣空交易或賣空持倉所用的相同正股;以及聯交所或結算所不時按個別情況允許的其他交易。
此外,非強制性的端對端測試環節在本月16日至8月23日進行,而非強制性的實習環節在下月24日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