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學生被指於7月17日在屯門偷拍一名人士,被控窺淫罪,今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將案押後至9月16日再訊,待辯方索取法律文件,被告獲准以500元保釋。

被告為冼浩民(18歲),報稱學生。他被控於2024年7月17日在屯門五柳路屯子圍某號屋外暗中拍攝X,而該X所處的地方,屬身處該地方的個人按理能被預期可能會裸露、露出私密部位或進行私密作為者,及該X處身於令人對保存私隱有合理期望的情況,及該被告不理會該X是否同意被他拍攝。

案件編號:TMCC1804/2024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