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監察主席潘焯鴻遭工程公司入稟高等法院控告誹謗,其Facebook帳戶及「中科媒體」Youtube內容,涉影射該工程公司參與穗禾苑業主立案法團圍標,被內定成為大判,讓業主負擔不合理維修金額等,工程公司要求法庭頒令禁制潘焯鴻不得再發布相關言論、刪除涉案帖文影片,另賠償誹謗所致損失,以及書面道歉。

原告人為富林工程營造有限公司;被告潘焯鴻。

入稟狀指,潘焯鴻於本年分別在有5萬多名追蹤者的Facebook和7萬多名訂閱者的Youtube上發布有關富林涉及參與穗禾苑圍標,其中Youtube約8條影片有誹謗內容。富林指公司沒有參與圍標,透過業主立案法團「候選人」的whatsapp群組,可看到法團的決定是經過合理討論和考慮。於本年7月,富林的代表律師要求潘焯鴻刪除網上言論不果。富林認為涉案言論影響其公司聲譽、信譽,遂入稟要求法庭頒下禁制令並向潘焯鴻索償等。

翻查資料,穗禾苑業主立案法團早前亦入稟區域法院,要求法庭頒令禁止潘焯鴻再於任何渠道發布誹謗性言論;另穗禾苑近百名業主質疑業主立案法團誇大大維修外牆面積等,早前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法團主席及秘書進行追討。

案件編號:HCA1503/2024
法庭記者:蘇芷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