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歲婦人因欠債逾百萬元,於2021年11月初與40歲丈夫在家燒炭、試圖帶着兩名6歲和2歲兒子自殺。涉案夫婦早前被裁定虐兒罪成,辯方今(6日)求情時呈上被告兒子繪畫的全家福,寫有「開開心心全家團聚」。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周燕珠判刑時,告誡被告尋死不能解決問題,考慮到畫作反映被告兒子渴望父母早日回家,法庭以幼兒福祉和意願為依歸,終判兩人入獄9個月。

辯方今求情時,呈上事主X繪畫的全家福,畫有35歲女被告C.Y.S.、41歲男被告W.Y.C.、X、事主Y和妹妹。周官注意到畫中一家五口笑容滿面,女被告在庭上觀看畫作時一度抽泣。

辯方指被告被捕後甚少與兒子相見,錯過了陪伴兒子成長的機會,女被告近期更破產,涉事單位亦被頒下收樓令。辯方又指本案是一宗悲劇,被告在極大心理壓力下犯事,幸好沒有真正傷害兒子。辯方另引述醫療報告,指X誤以為母親燒炭是為了滅鼠,對離開父母感焦慮,而Y已忘記事發經過。

周官判刑指,被告尋死不能解決問題,只會惡化問題,兩人身為父母,有責任照顧子女,卻在數小時內連續3次燒炭,兩人兒子對此毫不知情、完全沒有選擇生存的權利;惟本案源於女被告欠債,她已申請破產,重犯機會低,而男被告只是順應妻子要求才犯案,現已汲取教訓。

周官認為,被告對兩名兒子的愛惜毋庸置疑,而兒子雖沒有承受身體傷害,卻遭到心靈創傷,在被告還柙時出現情緒波動,顯示他們與父母分離而承擔「不能承受的痛苦和焦慮」;直至兩人獲保釋,兒子情緒才穩定下來。考慮到被告兒子盼望一家團聚,加上事發至今已兩年多,酌情減刑及判囚9個月。

案情指,警方當日接報到場時,涉案單位傳出焦味。女被告在警誡下,稱因債務壓力「想攬住佢地(兒子)一起死」;男被告則稱自己假裝配合太太。單位內發現兩封女被告的遺書,當中指「無法再支撐下去,其存在只會是禍害,連累父母、丈夫及小孩。」、「我們一家四口的離開,是你們的解脫」。

案件編號:DCCC129/2023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