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歲無業男涉恐嚇及強姦當時35歲、患輕度智障的妻子,另涉威脅妻子銷案及不得上庭作供。涉案男子否認刑恐、強姦及妨礙司法公正3罪,案件今於高等法院續審。控方傳召女事主作供,她供稱被告曾聲稱持有她妹妹的罪證,誘騙她到酒店及在兒子面前強姦她,事後被告又拿出500元,稱「畀個仔買嘢食囉」。審訊下周一續。

女事主X今以視像形式作供,控方先播放X在2022年至2023年進行的3次錄影會面片段。

X稱被告曾謂:「信唔信我攞把刀捅死你同個仔」

X在錄影會面中稱,2021年11月21日早上,被告Y.S.曾要求她提供身份證,為被告登記電話服務,被告語氣兇惡,X感到「好驚」便帶當時4歲兒子離家,直到下午約5時才歸家,而被告當晚向X說「我殺人都敢,你信唔信我攞把刀捅死你同個仔,我揾人捉走你個妹」,X感到很害怕,便帶兒子進房及鎖上房門;X稱當時不敢將事情告訴社工,因為被告着她不要告知他人,否則「拆我(X)屋企啲嘢」。X後來報警及致電給妹妹。

指被告出言威脅她不出庭作供

X續指,翌月3日她送兒子上幼稚園時,被告坐在校外等她,被告在X送兒子上學後,向X說「法官唔會信你講嘢,你有精神病,你又弱智,你又有抑鬱症,邊個會信你講嘢」;同月12月14日,X接兒子放學時,被告又向X說「你學咩嘢人去上庭……你又弱智,又有精神病,你唔好上庭」。X稱她擔心會遭被告襲擊、「我唔知佢邊句真、邊時假」,便盡快帶兒子回家,而被告曾一路追着X辱罵她「弱智妹」。

指被告於兒子面前將她強姦

X在另一段錄影會面稱,2021年12月21日,她帶兒子到公園玩耍,後來遇到被告,被告着X去酒店,聲稱「要攞返你(X)阿妹啲罪證」;後來X跟隨被告到酒店,被告拿玩具和檸檬茶給兒子,其後脫掉衣服及抱X到床上,X掙扎及說「唔可以咁樣㗎,阿仔望住」,被告則表示「我好辛苦呀,我忍唔住啦」,X又說「會嚇親個仔」,但被告沒有理會,他脫掉X的褲子、用手掩住X嘴巴及強姦了X,期間兒子曾叫到「做咩事呀?你哋做咩嘢呀?」

被告聲稱手上有X妹妹罪證

X續稱,事後被告拿出500元,X拒絕,但被告稱「畀個仔買嘢食囉」及被兒子接過;X又向被告索取妹妹罪證,但被告稱「啲罪證咁容易俾人哋咩」,並着X不可告訴他人,稱「我識好多人……我會揾人捉你阿妹」,又稱如果被人知道妹妹的罪證,「你阿妹一定會坐監」;X不敢告知家人,直到她後來感到不適及在家計會驗出懷孕,才告訴妹妹及報警。

案件編號:HCCC205/2022
法庭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