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仔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人員經情報分析及深入調查後,昨日(16日)在灣仔區採取埋伏及拘捕行動,以串謀「洗黑錢」拘捕3名持雙程證的內地男子,年齡介乎28至47歲。

調查顯示,該3名被捕人懷疑一同由深圳到港,以集團骨幹成員提供的指示,在不同的銀行開設傀儡戶口。被捕人並會於開戶後把部分銀行卡即時交給該些骨幹成員,以獲取約3000元人民幣作回報。

行動中,人員共檢獲15張懷疑屬於被捕人及其他人的銀行提款卡、一批銀行文件及多部手提電話。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重申,不論是市民或旅客,利用個人銀行戶口或把個人戶口提供予他人作非法用途,均可能構成「洗黑錢」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14年。警方會根據案件性質及嚴重程度,徵求律政司意見,向法庭申請對傀儡戶口持有人加重刑罰。根據以往案例,傀儡戶口持有人可能面臨增加兩成的判刑,大家切勿以身試法。

現時警方及金融機構已有機制合力打擊「洗黑錢」個案,若任何人或機構發現有可疑的開立戶口活動或交易狀況,請向警方舉報相關的可疑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