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劍擊運動員招文韜涉於2023年12月在深井麗都花園的升降機內非禮一名女子,被控一項猥褻侵犯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審訊,裁判官朱文瀚裁定表證成立,被告招文韜需答辯,他自辯時提及案發當日於教劍後與友人飲酒,他酒醉後不知人事,醒來已在家中。

被告稱教劍後飲酒醉倒 

被告招文韜(24歲)自辯稱,他於2019年入讀香港城市大學工商管理經濟學士課程,期間在2021年至2023年12月擔任全職劍擊運動員,之後退役,至今仍在繼續學業。他退役後在荃灣一間劍會任兼職教練。

他自辯稱,事發於2023年12月23日,他在劍會教劍後,在下午約5時起與3名朋友一起到荃灣愉景新城附近的一間酒吧飲酒。他當日飲醉,因此不知自己最後是什麼時候離開,也忘記自己如何離開,翌日中午醒來後發現自己睡在深井麗都花園家中的床上。警員其後拘捕他。

被告稱不記得曾向一女子摟腰

招文韜的代表律師指,閉路電視影片顯示,招文韜事發當晚約11時曾在麗都花園1座電梯內摟住一名與他不相識的女子、即女子X的腰;招文韜回答說,沒印象自己曾做出此行為。代表律師向招文韜播放事發當晚約11時17分至30分的閉路電視影片,顯示招文韜當晚進入麗都花園第二座1樓大堂、即其住所所在的大廈,並按升降機按鈕後,突然走出來,之後又走回大廈門前,做出一些意義不明的動作,包括將身體靠向大廈門口的拍卡機,以及在大廈門口徘徊,然後再走回大堂內。招說不記得自己有做過這些行為,也不明白為什麼自己要這樣做。

招文韜說,他當晚下午約5時多開始飲酒並飲醉,直至翌日中午約12時醒來後才恢復清醒。事發日與他一起飲酒的楊姓友人2023年12月23日晚上約11時13分以WhatsApp傳訊息予招文韜,內容是要求招以PayMe向他支付450元酒吧帳單費用,但招因醉酒「斷咗片」而看不到這訊息。招文韜直至翌日中午12時許才回覆:「下次見到俾你。」

友人供稱被告離開酒吧時神志不清

控方盤問招文韜時,招指不記得自己喝了多少酒,只知道喝了很多;他也忘記是獨自離開酒吧還是與朋友一起離開,但同意指他是自行回到家,「不需要人抬」。

事發當晚與招文韜一起喝酒的楊姓朋友作供時稱,當時包括他和招文韜在內共4名男子一起喝酒及玩遊戲,他負責付款,其餘2人當晚已向他付款,但招文韜直至翌日中午12時許才回覆他要求付款的訊息。楊指,他們一行人喝酒後不是太清醒,因此不太清楚到底喝了多少酒,以及什麼時候離開,但他在晚上約11時多已結帳並算出各人應付的金額。楊說,招文韜離開時神志不清、走路左搖右擺,招與一名住在附近的朋友一起乘的士離開。楊稱平時沒見過招文韜冒犯及不尊重女同學,也不會隨便以身體接觸女同學,覺得他為人誠實可靠。

控方盤問楊時,楊稱招文韜當晚玩遊戲時輸的次數較多,因此喝酒量比其他人多。案件押後9月6日作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WKCC926/2024
法庭記者